日前,尚法新聞記者接到河南省新鄉市輝縣市“京都易美醫療美容診所”(以下簡稱“京都易美”)負責人劉愛美的投訴反映,稱其開業期間受到輝縣市城管局對其企業行業性質機構亂定性、亂收費以及收費不開票等問題,嚴重影響了醫療整形美容機構的形象和聲譽。
圖為京都易美醫療整形
此外,劉愛美還稱有被供電公司多收取電費的問題存在。她說,從2016年4月至2020年4月的4年時間內,其向國網輝縣市供電公司共繳納430984.27元的電費。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國網輝縣市供電公司營業廳向其提供的電費繳納明細單顯示,4年內實收京都易美的電費僅為233688.19元。因此,劉愛美認為供電公司多收了她的20萬元電費。
企業稱其四年被多收電費近20萬
京都易美負責人趙愛美告訴尚法新聞,2016年4月21日,她租用輝縣市城關鎮東大街路南8#營業房,用于開辦京都易美醫療美容診所。因當時房屋沒有電路、電表等,同年4月26日,她向輝縣市供電公司申請開戶,并繳納了一萬元電表押金。
同年5月8日,趙愛美繳納了2200元費用,用于購買電線、電表,安裝了臨時用電。此后,她又向輝縣市供電公司交了23000元用于購買二手電纜、電表、互感器等費用。
令其不解的是,2020年2月26日,京都易美接到開門營業通知,兩天后員工分批次進行打掃衛生。僅2月28日這天,用電量就為1217.1度。更讓人詫異的是,京都易美2月份共用電11588度,電費為7097.65元。不過,國網輝縣市供電公司對此回應稱,此月電費是上一月的用電量。
隨后,該機構員工于4月21日前往輝縣市供電公司營業廳,詢問并要求打印電費明細。
據電費明細顯示,京都易美從2016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總電量為307273度電,實收電費23368819元。
“與供電公司提供的數據不同,經我企業的財務數據統計和計算,截止2020年4月29日,京都易美先后向輝縣市供電公司繳納了430984.27元電費(不包含1萬元押金)。”趙愛美表示,京都易美于1月23日開始春節假期,當時全院總閘關閉,無任何用電設備。“24日晚上,因疫情原因我和家人曾2次進入機構重復檢査總閘是否關閉。”
為弄清楚近20萬元電費差距是如何產生的,趙愛美曾多次聯系輝縣市供電公司領導要求處理此事,結果被告知其企業機構多繳納20萬元的電費屬于正常。
“今年復工之后,我就電費問題與輝縣市供電公司進行多次溝通,他們工作人員告訴我,期間曾給換過電表。”趙愛美強調,其從未收到過換表通知,京都易美也從未斷過電。她說,其沒有想到的是,多次協商無果之后,輝縣市供電公司對其威脅稱,再糾纏下去便要對京都易美進行停電。
果不其然,到了7月13日,輝縣市供電公司向京都易美下發了停電通知,次日正式停電。13天后,在劉愛美將電費補繳齊全后,京都易美于27日再次營業。
對于上述供電公司營業廳打出來的繳納電費單與企業實際繳納的電費嚴重不符,以及多繳納20萬元電費等方面的說法,8月28日,尚法新聞記者來到國網輝縣市供電公司采訪核實。一名負責媒體采訪的工作人員回應稱,營業廳打出的從2016年4月至2020年4月的電費賬單,確實跟京都易美公司實際繳納的電費數據不符,“應該是繳費系統的后臺程序原因造成”。
輝縣市城管局被指亂收費
趙愛美還告訴尚法新聞記者,京都易美在輝縣市營業的四年多時間里,還遭遇到輝縣市城管局的亂收費、亂作為等。
圖為輝縣市城管局
趙愛美告訴記者,她的美容整形診所,是屬于醫療機構,但輝縣市城管局卻將其認定為“娛樂行業”收取垃圾費用。4月26日,京都易美開始拆除租房室內的吊頂進行裝修。次日,輝縣市城管局以拆除產生垃圾未經報批欲罰款6000元,并給了一份【2017】第700137號沒有具體日期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后經協調,其于4月28日來到輝縣市城管局繳納了3000元現金和1800元的櫥窗廣告費。通過城管大隊運送拆除垃圾費共計10萬余元后,再次給了一份【2017】第700137號沒有具體日期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隨后,工作人員對其表示,以后城管人員再來檢查只要拿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即可。
尚法新聞記者采訪了解,2017年2月20日,京都易美獲得醫療機構營業執照,并定于3月16日開業,再向輝縣市城管局繳納了13330元生活垃圾處理費后才得以如期開業。同年5月17日,京都醫院制作了戶外廣告牌39平方米,后被輝縣市城管局以收取戶外廣告有償使用費為由,按5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繳納了2340元相關費用。
但到了2018年1月19日,京都易美收到輝縣市城管局工作人員姚紅濤和羅振江又對其下發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告知設置戶外廣告違反了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要求立即拆除。
劉愛美還透露,她后在送給姚紅濤、羅振江每人5000元紅包后,此事才得以平息,“過了兩個月,2018年3月16日在京都易美一周年店慶期間,被逼再次向輝縣市城管局繳納了13330元生活垃圾處理費。”
“在此后近兩年的時間里,輝縣市城管局執法大隊人員又以各種其他理由‘刁難’我們,致使機構損失嚴重。”趙愛美說,2020年3月12日,正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一位名叫王培民的男人自稱自己代表城管局和市政府某領導,來讓京都易美做垃圾箱廣告,并表明只要做了垃圾箱廣告,京都易美兩年前因三城同創被拆掉的醫療廣告字就能再裝回來。
然而在簽訂廣告合同之后,當初承諾被拆掉的醫療廣告字并沒有安裝回來。為此,京都易美與廣告公司就承諾一事發生了糾紛。
“跟廣告公司鬧矛盾沒多久,輝縣市城管局法制辦、執法大隊等不同部門人員開始頻繁‘光顧’。”趙愛美告訴尚法新聞記者,今年4月8日,城管局對其開出了生活垃圾處理費告知書,并進行了基本情況調查。趙愛美說,4月26日,城管局又對其開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但到了5月9日至11日,城管局再次對其開出生活垃圾處理費告知書,“7月12日,他們城管局又給開岀《擅自設置地樁、地鎖以及放置其他障礙物圈占道路等》整改通知。”
趙愛美還告訴尚法新聞記者,輝縣市城管局明面上頻繁下單,實則在為垃圾箱廣告公司——輝縣市暴風廣告有限公司站臺撐腰。
城管局稱其與廣告公司不存在裙帶關系
尚法新聞記者注意到,據輝縣市城管局作出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告知書顯示,對京都易美收取的費用標準為每月1.5/㎡。不過,京都易美早在2017年2月便取得了醫療機構營業執照,但輝縣市城管局卻將京都易美的營業性質認定為娛樂業,即美容美發、錄像廳、網吧、電子游戲廳等。
對此,9月2日,記者來到輝縣市城管局采訪核實。輝縣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李長宏在接受尚法新聞記者采訪時回應稱,2016年至2018年,輝縣市城管局向京都易美共收取生活垃圾等相關費用28180元。針對反映中提到的姚洪濤和羅振江兩名工作人員每人私自收取5000元紅包一事,李主任則表示,他們經調查因缺乏證據而無法查實此事。
李長宏還表示,城管局收取費用是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的,不存在收費不開票的行為。關于拆除京都易美的相關廣告字,也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對于城管局多次進店下發告知書一事,李長宏則稱,按照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單位,是允許工作人員多次上門下發通知,此行為屬正常履職。李長宏強調,輝縣市城管局與暴風廣告有限公司并無裙帶關系。而對于王培民以輝縣市城管局的名義向京都易美承攬垃圾箱廣告一事,其表示“不太清楚”。
堅決杜絕違規檢查重復檢查
2020年1月1日,《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落地實施,通過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條例》還進一步規范和創新監管執法,明確監管責任和監管規則,明確了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
尚法新聞發現,早在2002年3月,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便發布了《關于大力整治企業經營環境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進一步優化河南省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環境。
該《決定》指出,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河南省企業經營環境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的還比較嚴重,突出表現在一些部門尤其是基層部門行政不規范,“四亂”(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屢禁不止,企業負擔沉重;一些執法人員素質不高,有法不依,隨意執法,吃拿卡要等。
對于此事的具體進展,尚法新聞將繼續予以關注!
(記者 楊軒 見習記者 韓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