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功能作用,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助力產業發展,兜牢民生底線,江西將繼續做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工作,將繼續實施穩崗返還政策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擴大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范圍。
我省規定,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按受理時間每人每個自然年度可享受1次。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1次,不得和職業培訓補貼重復享受。符合條件的人員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報。
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徐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