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迅)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的火災事故頻發,備受社會關注。近日,杭州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發布,將于7月30日起正式實施。該規范通過明確管理主體、細化安全管理要求、強化日常巡查和演練等措施,意在有效遏制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管理主體及職責更明確
確保消防安全責任層層落實
據悉,該規范不僅是杭州市政府規章《杭州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配套的地方性管理標準,更是全省范圍內首次針對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定的專項標準,為全省乃至全國提供可借鑒的經驗。
規范共九章,涵蓋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主體、日常管理要求、運營平臺管理要求、應急預案與演練、安全風險評價與改進等多個方面。
規范內容全面系統,從源頭上規范了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充停行為,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和充換電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詳細指導。
其中,規范明確了電動自行車管理主體的范圍,包括互聯網電動自行車租賃及共享電池運營單位、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從事外賣配送/快遞攬收等活動的單位、物業管理單位、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等。
同時,規范詳細梳理了各管理主體應履行的共性和分類職責,確保消防安全責任層層落實,消防安全管理無死角。
安全管理要求再細化
強化日常巡查和演練
規范結合杭州市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消防管理的工作經驗和實際問題,規范細化了消防安全風險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運營單位管理等環節的具體要求。
例如,要求新建、改建、擴建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遵循相關建設技術導則,配置符合標準的集中充電設施,并確保具備通信功能,以便與運營平臺進行數據傳輸等。
此外,規范還強調了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的巡查和整改,以及對運營平臺數據監控和應急處置的要求等。
比如,管理主體宜每日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并加強夜間消防安全巡查,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應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開展年度檢查、季節性檢查、重點活動和敏感節點專項檢查等。管理主體還應根據電動自行車和(或)蓄電池集中度、火災危險性等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組織定期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