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4日消息,電影《盲井》中,在私人小煤礦做工的“唐朝陽”和“宋金明”發家致富的招數是,先套近乎將打工無門的外地民工認作親人帶到煤礦做工,在井下工作時制造“安全事故”將“親人”殺死,再找礦主私了,賺取“帶血”的賠償款。
電影情節若是在現實中出現,那將會是如何的血腥?近日,經龍巖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吉則以某等7人死刑至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不等;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阿以鐵某等3人有期徒刑4年。
精心預謀
找來已過世者戶口
2014年3月,天寒地凍的四川省美姑縣某村村主任阿余石某家來了一位熟人吉則果某。
“今年還是在工地打工嗎?你怎么還沒出去啊?”村主任不解地問。
“這年頭打工干苦力活,什么時候能賺錢?我來找你商量個事。”吉則果某順手遞上一根煙給村主任,并坐了下來。幾句客套話說畢,吉則果某把話扯到了殺人騙賠正題上。經共謀,由阿余石某將2013年因病死亡的村民阿余五某尚未注銷的戶口提供給吉則果某,用于殺人后假冒被害人騙取賠償金,同時阿余石某予以配合。倆人商定事成之后阿余石某將分得27萬元賠償款。與阿余鐵某達成共識后,吉則果某又找到另外一個村的村主任,另一個村的村主任也答應吉則果某,同意將已經死亡但沒有注銷的村民吉拉爾某的戶口提供給吉則果某用于殺人騙賠。
解決戶口問題后,吉則果某等人開始四處尋找作案目標。后在西昌街頭發現穿著破舊、精神不大正常、口齒不清講話難以聽懂的兩名流浪者。吉則果某等人上前對倆人謊稱帶他們到外地打工。“你們想不想賺錢?”“哪里……吃得飽嗎?……”還沒等兩名流浪者表達清楚,吉則果某等人就帶兩名流浪者到附近的一家面館好好吃了一頓。
確定作案對象后,吉則果某安排吉以以某等3人將兩名流浪者帶到西昌往成都的高速路口,交給事先安排從姑美包車自駕到西昌等候接應的伍爾偉某。伍爾偉某等一行6人駕車到達成都后,再轉乘大巴車來到福建,入住在吉則果某安排的一處賓館。
工地殺人
偽造意外事故現場
2014年4月初,吉則以某、伍爾偉某和吉以以某等人將兩名流浪者帶至龍巖市上杭縣某工地。同時,吉則以某、吉以以某等人也由吉克偉某安排到工地干活。
“你們先在工地上干活,不能一來就出事,這樣容易被發現。”在吉則果某和吉克偉某的安排下,決定等鐵塔搭建到三四十米后再動手殺人,容易偽造成意外事故。
殺人前一天晚上,工地宿舍一場密謀正在醞釀。“我們要在工地動手,你們都有錢拿,要是誰說出去,我不會放過他。”吉克偉某威脅工人。工人沒有反對,聽到有錢拿,有的還愿意幫助偽造事故現場。
4月12日下午17時許,兩名流浪者被帶到工地干活,事先通謀的工人等依計劃在現場假裝干活。其間,伍爾偉某、吉以以某趁兩名流浪者不備,持搭建鐵塔的三角鐵分別同時敲打兩名流浪者頭面部和身上,直致被害人倒地流血死亡。
殺人后,吉以以某告訴參與人員:“如果有人來問的話,就說是這兩名男子上塔施工,后鐵塊掛住鐵塔導致抱桿斷裂,這兩名男子和鐵塊一起從鐵塔上掉下來摔死了。”隨后,他們將現場偽造成意外事故并打電話向工地老板報告,準備騙取賠償金。
找來“家人”
詐騙索賠順利實施
“你趕緊帶幾個人來,裝成家屬,好向老板要錢。”在兩名被害人被殺后,吉則果某通知在四川姑美的阿余石某趕緊帶人到上杭。阿余石某以外出打工的名義,邀請3名村民和吉則果某一同搭乘飛機到達廈門。2014年4月13日,在廈門機場前往上杭縣的路途中,阿余石某將假冒死者家屬騙取賠償金一事告訴3名村民,3名事先不知情的村民最終同意冒充死者家屬一起騙賠。
上杭工地上,“事故”發生后,吉以以某叫大家把兩名被害人抬到山下等救護車。救護車趕到后,經醫生現場確認倆被害人已經死亡。“這兩個工人是怎么死的?”得知工地發生重大事故后,工地老板當晚到達工地工人住處問大家。“意外事故,從鐵塔上摔下來摔死的。”參與的工人口徑統一地回答。
在上杭縣索要賠償款過程中,阿余石某提供了準備好的“阿余五某”“吉拉爾某”兩本戶口簿,詐騙索賠得以順利實施。雙方經協商達成賠償協議,由工地老板向“被害人家屬”賠償160萬元。
賠償完畢后,吉則衣某和冒充死者家屬的3名村民一起回到四川。到達成都后,吉則衣某給3名村民每人5000元的報酬和封口費。吉克偉某則留在龍巖處理后續事情。阿余石某從賠償款中分得32萬多元,吉克偉某、吉則以某分別分得9萬元、1萬元。
再次作案
東窗事發受到嚴懲
罪惡并未就此停止,參與了龍巖這起工地“兇案”并分得4萬余元的吉則拉某,實施完犯罪行為后跑到山東煙臺某金礦打工,伙同吉則以某和曲比拉某等欲故伎重施,再賺“帶血”的賠償金。2014年7月9日,吉則拉某、馬沙做某在該金礦礦洞內趁被害人休息之機,先后持石塊猛砸被害人頭部、背部等部位致被害人死亡。地石某等人假冒死者家屬欲索要礦方賠償款,因礦主發現疑點,索賠未果案發。案發后,地石某、曲比拉某倆人向辦案人員揭發吉則拉某在福建殺人的犯罪事實。上杭縣鐵塔殺人騙賠案遂案發,各涉案人員陸續被抓捕歸案。
龍巖市人民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嚴謹核實犯罪事實,前往四川姑美地區查證,并依法將案件訴至法院。隨著后續涉案人員的陸續歸案,先后3次補充起訴到案被告人。
2018年4月28日,經公開開庭審理,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吉則以某等7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不等,剝奪政治權利;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阿以鐵某等3人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萬元。(福建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