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9月8日,富春股份(300299)于2021年9月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董事會同意聘任云暉為財務總監,聘任張承杰為證券事務代表,任職期限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屆滿為止。
上述人員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應的任職條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事務代表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上述人員任職資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獨立董事就聘任高級管理人員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張承杰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其任職資格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
云暉:男,中國國籍,1981年出生,本科學歷,注冊會計師,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曾任美的集團電機事業部成本經理,華潤萬家有限公司高級財務經理,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深圳市融壹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20年11月加入公司,現任公司財務總監。
張承杰:男,中國國籍,1994年出生,本科學歷,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曾就職于國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2021年4月加入公司,現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顯示,2021年上半年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8,079,608.47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