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西寧火車站站臺上發生了驚險的一幕:一名三歲女童在和媽媽下火車透氣時,不慎跌落到列車與站臺的縫隙間。此時,距離列車發車的時間只剩下一分多鐘的時間……(5月4號中國新聞網)
看了這則報道,筆者感到幸運,畢竟小孩沒有受傷。曾經有很多類似的事件,他們的運氣并沒有這么好。就在一年前,筆者所在的城市也發生了一起類似的爬火車被電傷事件。一位15歲的男孩閑著無聊,在夜里翻過火車站圍墻進入站內,爬到停在線路上的貨車頂上,被高壓電擊傷,至今還有后遺癥。這本是一件讓人倍感痛心和惋惜的事,卻因該男孩家人以鐵路部門警示不力為由把車站告上法庭而發生了大反轉。姑且不論這個官司最后能不能打贏,就常理來講,自己的過錯讓別人買單,無論如何也站不住腳。
比起我所在城市那位至今仍有后遺癥為每天昂貴的醫藥費發愁的小男孩來,這位小女孩是幸運的。因為他在掉入列車與站臺的隙縫后,聽到媽媽的呼救聲,乘警和鐵路工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為防止列車啟動碾壓女孩,站臺工作人員通知司機停止作業,眾人一起把女孩拉了上來。在慶幸之余,這位母親也該為自己的過錯而反思。畢竟,導致這一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是她的疏忽。
安全是生存的基本,保證安全是永恒的主題和常抓常新的課題,只有現在進行時,沒有現在完成時。每一次事件發生之后,我們都能看到善良的人們熱心幫助的善舉,同時也能看到為推托責任、逃避懲罰、減輕負擔等不可告人目的而采取的遺憾之舉。
筆者認為,媒體應該全面地看、客觀地看、真實地看,切莫讓違規者僅僅因可憐就變成了受害者而免于承擔違規的責罰,更不可因同情弱者而把焦點轉移到并無多少責任的鐵路運輸部門身上,讓鐵路運輸部門買單,最后的結果只能是違規者越來越多,受傷的人越來越多。也要意識到,宣傳和呼吁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只有筑起預防事故的警戒線,守住按標作業的安全線,遠離事故教訓的高壓線,做到違規之舉不想為、不能為、不敢為,才能真正遠離事故,保證安全。(歐陽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