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6年,佛山市高明區財政投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6769萬元,大力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主要用于農村五保供養、居家養老服務、銀齡安康行動和高齡津貼等方面,積極解決人口老齡化給社會保障帶來較大壓力和挑戰。
一、嚴格落實農村五保供養。2014-2016年高明區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分別為700元/人·月、980元/人·月和1149元/人·月,年均增長28.12%。該區現有農村五保對象630人,其中分散供養對象511人,集中供養對象119人,2014-2016年8月農村五保供養經費支出1885萬元。
二、支持推進居家養老服務。高明區將居家養老服務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資金由區、鎮(街道)按5:5比例解決。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分為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文化三大類。全區有居家養老服務中心4個,2014-2016年投入居家養老服務資金331萬元,服務對象31萬人次,工作人員15萬人次。同時,高明區探索開展符合本地實際的農村養老服務模式,已建起2個居家養老服務站,分別是高村村委會居家養老服務站和香山村委會布社村居家養老服務站。
三、支持實施“銀鈴安康行動”。高明區全面實現政府統保,統一為60歲以上老年人每人購買1份,保費標準為每年10元/份,兩年投入資金98萬元,超額完成省民政廳下達的目標人群參保率50%的要求。據省老齡辦確認,高明區是全省第一個“銀齡安康行動”實現全覆蓋的縣區,同時得到市民政局、市老齡辦的充分肯定,被評為市“2015年銀齡安康行動先進單位”。
四、推進高齡津貼擴面提標。高明區從2010年開始實施高齡老人津貼制度,在財政支出壓力較大的情況下不斷擴面提標,到2015年7月1日起,高明區高齡津貼發放標準提高為:70─79周歲老人為40元/月,80─89周歲老人為120元/月,90─99周歲老人為200元/月,100周歲以上老人為500元/月。2014-2015年合計發放高齡津貼總金額為2655萬元,2016全年預計將發放高齡津貼1800萬元,全區約有2萬多名老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