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領導,高位推動“政銀擔”合作模式。試點“政銀擔”合作模式,既是自治區經濟工作座談會對金融創新的具體要求,也是哈密提升政策性融資擔保功能的現實需要。哈密市委、行署對推行“政銀擔”合作模式高度重視,市委、行署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安排部署,市委常委、行署常務副專員主抓此項工作,組織地區經信委(金融辦)、財政局、國資委等部門共同努力,將任務進行分解,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和工作時限,多方位同時推進。
二是多方協調,推進“政銀擔”合作達成共識。為加快推進“政銀擔”合作模式盡快落地哈密,專程前往自治區財政廳、新疆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對接,并通過座談會形式與工行、建行、農行等7家哈密地區分行以及哈密市商業銀行等3家地方銀行進行商談溝通,就簽約“政銀擔”合作框架協議和推薦哈密地區正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加入比例再擔保業務達成共識。
三是搭建機制,保障“政銀擔”合作規范推進。按照自治區經濟工作座談會要求,為確保“政銀擔”合作模式落地后開展實質性業務并規范推進,地區行署與新疆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哈密區域內各家金融機構確立了風險分擔和代償補償機制,即:由地方融資擔保機構、自治區再擔保公司、銀行、地方政府按照4:3:2:1比例共同分擔融資風險,服務對象主要是貸款額在2000萬元及以下的中小微企業和農戶。同時,就共同推進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建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激勵制度等作出安排。
四是精準對接,優選企業實行“政銀擔”融資擔保。地區經信委(金融辦)、哈密地區正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通力協作,對哈密區域內中小微企業融資信息進行了摸底調查,從符合當前產業政策、企業誠信度等方面考量,確定了哈密市新潮工貿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試點“政銀擔”新機制,確保首單“政銀擔”業務順利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