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以來,蕪湖遭遇特大暴雨襲擊,汛情歷史罕見,災情極其嚴重,農業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為保障我市農民因災損失得到及時理賠,充分發揮政策性農業保險在防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的功能作用。7月4日至5日,蕪湖市財政局會同農業部門主動聯系農業保險承保機構,前往受災嚴重的無為縣、南陵縣勘查災情,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理賠的準備工作,與國元農業保險公司、人保財險公司及縣財政、農業部門會商,對做好災后農業保險理賠工作提出四點要求:
一是各縣區財政、農業部門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做好災后理賠工作作為當前重要工作,與抗災救災工作同步謀劃、同步布置。按照“應賠盡賠”的要求,認真督導和配合農業保險承保機構實施定損和理賠工作。
二是各縣區財政、農業部門要積極協調承保機構做好災后保險的查勘理賠工作。對于因圩口漫破導致圩區農作物絕收的,要第一時間查勘核實、按規定實行全額賠付;對投保農戶的報災信息和線索,要按照“有報必應、有災快查、依規賠付”的要求,第一時間做好現場查勘工作,以最快速度實施定損、理賠。
三是承保機構要開通綠色理賠服務通道,加強力量,簡化程序,切實提高理賠效率。嚴禁出現惜賠、拖賠、無理拒賠等損害投保人利益的行為。
四是對于受災嚴重的農業種養大戶和經營主體,要指派專門理賠小組主動上門,專門對接,積極做好災后救助和理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