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深圳市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城市水環境,深圳市政府去年發布了治水提質行動方案和治水提質工作計劃(2015—2020年),決心大手筆投入打一場治水提質攻堅戰。這既為財政資金的保障能力提出了挑戰,也為財政充分發揮職能提供了用武之地。深圳市財政委立足本身職責,從保障理念、資金籌集、預算安排、采購通道、支付效率、監督檢查等角度全方位推動市治水提質計劃順利實施。
一、牢固樹立公共財政為了水生態文明的理念
將治水提質視為事關深圳生態環境核心競爭力、城市功能完善、生活環境與水環境和諧共進的建設美麗深圳的重要內容,按照“深圳質量、深圳品牌、深圳信譽”的要求,樹立公共財政為民生、為人居環境、為水生態文明的理念。將水生態文明建設視為公共財政所要保障的公共產品之一,深圳市財政將責無旁貸為水環境提升進行投入提供資金保障,做到舍得投入、敢于投入、善于投入。
二、全力多渠道籌集治水提質計劃所需資金
治水提質計劃(2015—2020年)提出2015—2020年治水提質靜態投資約1000億元,其中:治水提質各項工程或項目1181項總投資816.5億元,預留機動資金約180億元。年均需投入近200億元。因治水提質計劃各項目大多是公益性無收益的水務基礎設施類,為此,市財政通過多渠道籌集治水提質計劃資金。一是在現有政策框架內盡可能多地籌集水務發展專項資金,印發新的《深圳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適當擴大了水利基金計提基數與來源,進一步擴充了市水務發展資金的來源;二是在市水務發展專項資金框架下設立了水務科技創新資金,以確保治水提質相關的水務科技投入,提升水務科技創新水平;三是統籌安排年度財政預算資金,確保污水處理費運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四是積極爭取中央和省水務類專項補助資金,盡可能增加水環境保護資金來源;五是建立科學的污水處理費用征收機制,完善分類收費、階梯收費方式,切實實現“污染者付費”、“多污染者多付費”;六是合理使用投融資平臺,引導社會資金進入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維護管理,完善BOT、TOT、B-T等社會資金投入方式,提高治水提質相關設施建設、維護的市場化程度。
三、合理安排年度預算編制治水提質中長期預算
落實新預算法和深圳市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實施方案等的要求,結合治水提質計劃2015—2020的項目與資金計劃,根據實際需要治水提質各類預算。一是根據治水提質項目年度進度與組織實施情況,安排涵蓋項目前期工作、機構運轉、防洪防旱、水資源保障與利用、水環境保護與改善、水土保持、河道管養、污水(泥)處理、節約用水、水務科技能力等各方面經費的年度部門預算,確保年度治水提質各項工作經費;二是編制2016—2018年治水提質中期財政預算,并隨著年度的推移逐年往后滾動,提前測算治水提質計劃以后各年度所需費用,優先列入以后年度預算予以保障。
四、建立水務三防項目的政府采購綠色通道
為提高水務三防等治水提質項目的政府采購效率,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對于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水務、三防、地陷等城市安全類政府采購項目開通政府采購綠色通道。對于采購人已制定項目風險管控方案的,且符合《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相關規定的,可采取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談判等多種方式采購。對已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適用評定分離規定定標的項目,進一步擴大“自定法”的適用范圍。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前提下,采購項目需求以采購人設定為準,采購人可突破一般項目管控門檻,在評分設置時重視供應商業績和綜合實力的考核。
五、簡化程序及時將治水提質資金撥付到位
對于預算已安排的各類市治水提質資金,簡化程序加快撥付。對于部門預算安排的市本級資金,在市人大通過市財政本級預算草案后即予以下達。對于部門預算安排的專項性項目中已細化的市投區建項目,在市人大通過市本級預算草案后,協商市水務部門第一時間將資金撥付各區。對于市發改部門已立項的市投區建項目,在第一時間取得市發改部門立項文件后按簡易程序將資金撥付各區。
六、加強資金監管確保治水提質資金安全
在落實治水提質計劃各項目資金的同時,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一是通過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對市本級預算單位治水提質資金支付和清算過程進行實時監控,對于金額在10萬以上的,還需交送紙質材料,并對電子支付令、紙質申請書進行審核;對電子支付令進行審核簽批。對不同意辦理支付申請,或有存疑的,在申請表上寫明原因,并將紙質資料退回復審崗負責與單位聯系溝通。二是對于基本建設資金,嚴格審核工程進度確認或監理證明文件、中標通知書、合同及收款人與賬號等后撥付,尾款則按照審計專業局的審計報告審核撥付,質保金根據業主單位及合同約定支付。三是對于市投區建資金,嚴格按照發改 立項文件將資金撥付各區,并由各區納入區級財政預算,按預算法要求及政府投資條例規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