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記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持續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去年5月1日以來,全國法院堅決執行中央決策和最高法院部署, 登記立案渠道暢通,秩序井然,運行平穩,實現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莊嚴承諾。截至今年5月底,共登記立案15575472件,同比上升27.39%。其中,民事案件10733985件,同比上升24.23%;行政案件241042件,同比上升55.66%;刑事自訴案件10832件,同比上升59.88%;國家賠償申請6718件,同比上升110.79%;執行申請4582895,同比上升33.98%。(騰訊新聞12月6日)
法言有云:“無救濟即無權利”,“沒有救濟的權利不是權利。”一項權利的存在、保護、實現需要以法律給它提供相應的救濟途徑為前提。在權利救濟體系中,司法救濟是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
國家應不斷完善權利救濟體系,保障公民訴權落到實處。所謂訴權是指由訴的法律制度所確定的,賦予當事人進行訴訟的基本權利,是指公民所享有的請求國家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權利。
立案登記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持續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立案登記制度改革實施以來,全國各地法院登記立案的數量普遍增加,實現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莊嚴承諾。
立案登記制促使訴權保障更加充分、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后,各級法院及時更新觀念,將訴權保障作為人權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杜絕了“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拖延不理、增設門檻”等人為控制、干預立案現象的發生。將行使訴權、開啟司法救濟的大門敞開,讓公民在立案環節切實感覺到公平正義的存在。
立案登記制使公民參與訴訟更加便捷。實施立案登記制后,全國各級法院高效開展登記立案,及時處理群眾訴求,能夠當場立案的予以當場立案;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和更正的資料以及提供相應資料的時限。同時,不少地方還以立案登記制改革為契機,將現代化信息技術引入訴訟服務機制——設立“法院ATM機”、開通網上立案渠道。立案登記制改革是制度的創新,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切實保障人權的重要體現。
暢通司法救濟渠道,筑牢公民權利救濟的最后一道防線,讓公平與正義的“陽光”普照全國各地。(文/法府書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