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評論文章指出,也許最讓人感到意外的是,死在美國的成本并非最高。在加拿大,臨終癌癥病人在生命最后六個月的平均開銷是21840美元,在挪威是19783美元。在美國,每個病人的開銷是18500美元。(其中不包括醫生的費用,而在其他國家,這部分費用是計入醫院支出的。如果加入醫生費用,美國的成本會上升大約10%,依然比加拿大低,和挪威大致相當。)這篇文章具有一定參考意義。
我們經常聽到對美國臨終患者治療的抱怨。患者身上插著各色膠管,身陷醫療器械的包圍之中,被施以過多的開刀手術。比起留在家中得到親人陪伴,發生在醫院的死亡要更頻繁,并且昂貴得多。每年,臨終年長患者的治療,要花費美國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逾25%的支出。
美國的死亡案例常被和其他國家的進行不利的比較。在那些國家,人們也許沒有那么極盡所能地關注如何延續生存時間。正如未來研究所(Institute for the Future)前所長伊恩•莫里森(Ian Morrison)曾經寫到,“蘇格蘭人將死亡視作迫在眉睫。加拿大人認為死亡在所難免。而美國加州人覺得死亡是可選項。”他接著說道,“美國人和美國的醫療體系無法忍受死亡是在所難免的。”
但是美國的臨終關懷真的比其他國家要更具侵襲性、更昂貴嗎?
今天,我們在《美國醫學會雜志》(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發表了一篇文章,首次系統地比較了各國對癌癥患者的臨終關懷。我們關注癌癥患者,是因為在發達國家,這是患者花費最巨、導致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好消息是,與成見相反,美國實際上在臨終關懷上做的還不是最差的。事實上,就某些重要的標準來看,我們提供的是最好的臨終治療。
我們發現,在有數據可查的最近年份2010年,只有22%的美國人在醫院因癌癥去世,該比例比我們研究的其他六個國家都低,包括加拿大、英國、挪威、荷蘭、比利時和德國在內(若囊括在專業護理設施過世的病人,該比例有所上升,但依然低于30%)。無獨有偶,在生命的最后六個月里,美國人在醫院度過的時間最少,平均約為一周半;在其他一些國家,這一數據為近四周。
在加拿大,52%的癌癥患者在醫院過世,在生命的最后六個月里,接近九成入院治療,平均收治三周左右。
但在其他方面,美國的情況看上去不妙。譬如重癥監護病房(ICU)的收治。2010年,超過40%美國癌癥晚期患者,在生命的最后六個月內被收入重癥病房,比我們研究的所有國家都要高出一倍。與其它國家相比,美國癌癥晚期患者在重癥病房的時間有兩倍之久。
同樣,美國患者在晚期接受更多的化療。即使研究顯示,在該階段,化療在延長生命,或提高生命質量上已無濟于事。在生命的最后六個月,接近四成美國患者接受過至少一期的化療。只有比利時的數據與之相仿,約為33%。
也許最讓人感到意外的是,死在美國的成本并非最高。在加拿大,臨終癌癥病人在生命最后六個月的平均開銷是21840美元,在挪威是19783美元。在美國,每個病人的開銷是18500美元。(其中不包括醫生的費用,而在其他國家,這部分費用是計入醫院支出的。如果加入醫生費用,美國的成本會上升大約10%,依然比加拿大低,和挪威大致相當。)
那么從我們的研究中可以得到什么?首先,所有國家都有改善的空間。在美國,下一步應該是讓病人有機會做出現實的選擇,在自己希望的地方,以自己希望的方式,度過人生最后時光。這就意味著需要坦率地討論化療或重癥監護是否已經不再有意義,并應增加緩和療護,這經證明可以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命。要實現這一點,最好的辦法是把緩和療護作為所有晚期和不治癌癥病人的默認方案,而不僅僅是一個選項。
我們的研究還得出了成本控制方面的結論。從中可以看到,臨終關懷并非美國醫療費用趨高的主要促因;一些在整體費用上低很多的國家,在臨終關懷上的支出要更高。因此,在美國在努力減緩醫療支出增長速度的時候,應該少把注意力放在減少臨終關懷支出上,更多地致力于摒棄“按項目付費”的醫療,因為這種方式只會刺激更多的療護,而不是更好的療護。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們不應放棄希望。雖然進度緩慢,美國在臨終關懷方面是有改善的。在1980年代中期,死于癌癥的美國病患超過70%是在醫院去世的。我們已經把這個比例減少了三分之二以上。在臨終階段的化療使用上,比例依然很高,但也比過去低了。有意思的是,我們觀察到的趨勢表明,美國在自己做得好的領域有提高,但是重癥監護的使用增多是一個惡化的地方。
但是我們可以也應該做得更好。首先我們應該提供全民適用的高品質緩和療護,作為所有臨終美國人的默認方案。(文章來源:紐時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