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金在穩定宏觀經濟運行、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著種類較多、重復交叉、多頭管理、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等問題。近年來,為建立公正、透明和規范的財政分配制度,充分釋放財政資金活力,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甘肅財政多措并舉,大力推進專項資金的清理整合,集中財力辦大事。
一、“五個嚴格”,夯實管理制度。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和完善省對市縣轉移支付制度的實施意見》和《甘肅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提出了專項管理要求。一是嚴格控制專項設立。專項要依法依規設立,各級各部門不得在各類文件和工作會議、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實施意見中對設立、增加專項轉移支付事項作出規定,不得重復設立或增設與現有專項轉移支付使用方向、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項目。凡屬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不再設立專項。二是嚴格管理制度。專項轉移支付設立后,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先定辦法、再分資金”的原則,制定資金管理辦法,明確績效目標、使用范圍、管理職責、執行期限、分配辦法、申報程序、信息公開和責任追究等內容,做到一個專項一個管理辦法。三是嚴格落實責任。主管部門負責審定項目、分配資金,對項目的合規性、真實性、可行性和預算執行結果負全責。四是嚴格資金分配。專項資金采取“因素法或項目法”進行分配,并逐步擴大因素法分配的比例和范圍。對競爭性領域的專項轉移支付逐一進行甄別排查,凡屬“小、散、亂”以及效用不明顯的要堅決取消,確需保留的競爭性領域專項資金,采取股權投資、產業基金、貸款貼息、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運作模式,引導帶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投入,減少事前補助、直接補助。五是嚴格問責項目績效。明確“花錢必問效,低效必問責”,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安排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對已完成或偏離項目初設目標,不符合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目標任務和全省工作重點,或項目執行中問題較多、使用效益差的,按程序予以調整或取消。
二、“三次壓減”,整合歸并專項。自2013年以來,省財政持續加大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資金力度,將省級預算安排支持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專項數量由2013年的557項,壓減到2014年的227項,2015年的103項,2016年的90項,連續三年壓減壓減整合467項。同時,省財政建立專項資金清單制度,將省級專項全部納入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原則上同一主管部門管理的專項控制在3-5項,職能單一的整合保留1項。對屬于市縣事務的現有專項轉移支付劃入一般性轉移支付。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通過財政廳門戶網站全部向社會公開。
三、“兩個比例”,改革轉移支付。省財政加快推進轉移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增加對市縣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建立以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體、專項轉移支付相結合的轉移支付制度,一是逐步將省對市縣一般性轉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特別是2015年,省級進一步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對政策到期、政策調整、績效低下或偏離項目初設目標,不符合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目標任務的專項轉移支付,按程序予以調整或取消。同時清理整合歸并投入方向類同、政策目標接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轉移支付,嚴格控制同一方向或領域的專項數量。2015年省級下達市縣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占轉移支付總量的59%,較2014年上升了4個百分點。二是專項轉移支付提前下達數占當年專項轉移支付執行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省級將年初預算分市縣、分項目編制,提前下達市縣2016年專項轉移支付比例達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