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至15日,我省20余名群眾持《蘭州市房地產經營公司經濟適用房銷售合同》到蘭州市城關區五泉南路“潤翠園廉租房小區”聚集,要求兌現其購買的該小區房屋。
經調查,“潤翠園廉租房小區”系蘭州市政府建設的廉租房項目,只能對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使用,不能銷售。群眾持有售房合同中的“蘭州市房地產經營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9日更名為蘭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該中心無銷售房屋的職能和權限,也從未簽訂過任何房屋銷售合同。這些群眾持有的售房合同及所蓋印章均系五泉房管所職工關某偽造,關某自2012年開始請病假未上班至今,事發前去向不明。此事件系一起有預謀、有組織的刑事詐騙案件。
事件發生后,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門的工作組,全面展開調查,全力妥善處置,并要求公安機關組織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專案專辦,盡快偵破。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全力追捕詐騙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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