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鄭萌
河南商報記者 李恒
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在我省近期的多個招聘會上,高薪招聘新媒體人才的企業不在少數,月薪過萬已經成為常態。各方奇人異士爭先恐后擠上新媒體這條大船,用情懷打造心中的自媒體。
3月10日,隨著《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實施,新媒體中的自媒體人員將何去何從?
【現狀】
月薪過萬招聘新媒體人才
從春節后河南省人才市場第一場招聘會開始,到近期鄭州市人才市場舉辦的招聘會,不少有心的求職者都注意到,除了營銷人才緊俏外,不少企業都在招聘新媒體推廣人才,微信公眾號人才、微商培訓師等職位的月薪多數超過萬元。
隨著網購呈井噴式發展,許多傳統企業也開展電商業務,不少企業增加了與電商相關的崗位。據鄭州市人才市場統計,今年的招聘會,民營企業唱主角,企業提供的薪酬待遇吸引了不少求職者。
應聘者王林(化名)說,他在近幾期的招聘會上,發現不少企業都在招聘新媒體人才,而且門檻較低,只需要大專學歷。“企業負責人說,底薪一般在3000元/月,加上提成,月薪上萬元不成問題。”
除了房地產、餐飲、醫藥、教育等行業的企業標注要招聘新媒體負責人外,一些傳統行業雖然在招聘公關、宣傳人才之外,特別強調要有新媒體意識。
“新媒體的力量不可忽視,新媒體的傳播力和影響力非常大,所以薪酬也會高于其他職位,招聘待遇上標注的月薪一般都會過萬元。”現場一家醫藥企業的負責人說,與以往的招聘會不一樣,他不但會在人才市場設置固定位置等人來,也會主動出擊,對有新媒體從業經驗的人才拋出“橄欖枝”。
【轉變】
從理想到現實的落差
28歲的劉明(化名)有著多年的省級媒體工作經驗,目前在一家公司負責“生產”新媒體內容。
“當時來應聘時,公司承諾月薪一萬元。但是事實上并非如此,月薪穩定在6000元。”劉明說,理想到現實的落差很大,他已經有離開的想法。
與劉明有一樣想法的還有小鄭,他應聘成功后發現,月薪萬元并非那么輕松可以拿到,只有完成公司制定的各項考核后,才有機會獲得高薪,而考核內容中有相當一部分需要去做營銷工作。最終,他堅持到第七天后,選擇離開。
新媒體中的自媒體從業人員沒有高薪嗎?當然不是,行業從業者朱先生說,他所在的傳媒公司試水新媒體后,去年拿到了天使投資,公司中不乏拿著高工資的管理人才。
朱先生說,以目前最廣泛的微信公眾號為例,總編輯的薪水相對較高,一般編輯和推廣人員則按照考核實施,5000元左右的月薪已經不低,如果想要拿到萬元月薪,就得靠業務提成。
對此,鄭州一微信公眾號負責人坦言,自媒體作為輕資產類型公司,最大成本是人力成本,他愿意拿出萬元以上的月薪給員工。但是,從企業營收狀況和長線發展來看,需要公司的每一個員工都能發揮應有的價值。
【需求】
是真實需求還是追趕潮流
從招聘時的高薪“誘惑”,到入職后的現實月薪,新媒體對企業是剛需嗎?
“這需要從不同的行業、不同的企業來說。”在傳媒行業從事14年人力資源管理的王女士說,對于傳媒型的輕資產行業,新媒體無疑是王牌,做好新媒體既可以為公司樹立好的形象,又可以作為成功案例。對于實體性經濟,則需要針對不同企業來說。
王女士說,在實業型公司中,以微信公眾號為代表的新媒體,只是一個廣告公關部門。從公司內部來看,這是一個花錢的部門。然而,企業又需要這個部門為企業樹立好的形象,帶來可觀利潤。
“遺憾的是目前還做不到。”王女士說,這屬于新媒體和企業之間的嫁接問題,也就是說,新媒體和企業之間還存在斷層。
因為,對于實體性企業來說,微信公眾號對企業的盈利和形象帶來的效果微乎其微。
王女士說,她所在公司的業務在環保領域,需要好的企業形象,也需要宣傳業務。為此,公司高薪招聘了新媒體人才,但是事與愿違。盡管如此,王女士的公司依然會不定期做自身的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推廣。
“新媒體是近兩年出現的,從業者多數是年輕人,無論從業經驗還是工作經驗,都無法起到推廣企業文化的重任。”王女士說,都說現在是互聯網時代,新媒體的未來充滿希望,這個潮流我們得趕。
【投資】
新媒體投資 評估報告要多次論證
一個優秀的新媒體,需要一個優秀的團隊在背后付出。
“但是,這樣的團隊需要多少成本呢?”省內某新聞網站的相關負責人朱先生稱,新媒體團隊需要營利才能維持團隊的正常運轉,那么首先需要解決足夠的運轉經費。
從現狀來看,多數新媒體團隊并未找到新的盈利模式,還基于傳統媒體的盈利模式,但是其本身又不具備傳統媒體的優勢和屬性,因此,每前進一步都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朱先生說,多數從事新媒體行業的企業,盈利模式相對單一,缺乏客戶群體,在沒有持續性的廣告投資的情況下,想要持續生存,只能靠員工情懷支撐。
對此,河南匯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深有感觸,他說如今的天使投資環境已不像兩年前。盡管輕資產公司更容易上新三板,但是要承擔的風險也相應加大。從理智的角度來說,他們更傾向于投資實業。因此,說起對新媒體行業的投資,他們說要比以前難很多,審核評估報告要多次論證。
【未來】
新規出臺后 自媒體何處是未來
今天,《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開始實施,這個管理規定幾乎將互聯網上的所有內容都納入管理范疇。
其中,第九條規定,要求其他單位從事網絡出版服務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此外,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絡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于3名。
如何才能滿足擁有8名以上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還要有不少于3名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的要求?對于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行業來說,滿足這些條件并不是問題,但是對于新媒體中的自媒體群體來說,卻是一大難題。
當然這個條件只是一道門檻,新媒體中的自媒體還需要考慮的是進入門檻后如何盈利的問題。畢竟,沒有利潤的新媒體,只是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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