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木興/制圖
廣州交警查獲首宗代駕司機醉駕行為
新快報記者 董芳 通訊員 交宣
“代駕”本是替喝酒人士駕車的一種行為,對于抵制酒后駕車具有積極意義。然而,“代駕也醉駕”這一幕讓人“腦洞大開”的情節,竟然在廣州交警查處酒駕的現場發生。記者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3月8日,廣州交警在科韻路查獲一名醉駕嫌疑人時,發現其竟然是某代駕公司司機,并且是典型的“隔夜醉”。
代駕醉駕 牌照被吊銷還面臨被“炒魷”
據廣州交警辦案民警介紹:2016年3月8日晚,廣州交警在天河區科韻路琶洲大橋底路段設卡,對過往的車輛進行涉酒交通違法行為檢查時,發現號牌為粵AP50XX號的小型轎車的駕駛員陳某某有酒駕的嫌疑,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當時現場民警也很驚訝,因為陳某某胸口掛著某代駕公司的工作證,同車一名自稱是車主的男子也告知民警,陳某某是他請來的代駕司機。隨后執勤民警將陳某某帶至醫院抽取靜脈血液并送檢,經檢驗,陳某某體內血液的乙醇含量已達醉駕的數值,其行為的確觸犯了危險駕駛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關于醉駕的相關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員,除了將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之外,五年之內還不可以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按照這一規定,陳某某很可能失去現在的這份工作,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更沉重的代價。
現場直呼“沒喝酒” 一查原來“隔夜醉”
記者從廣州交警提供的現場查處視頻中看到,醉駕嫌疑人陳某某在得知自己的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后十分不解,一直在向執勤民警解釋,自己當晚真的沒有喝酒。
但為何陳某某還會被檢測出醉駕呢?據陳某某說,自己在被查獲的白天的確沒有喝酒,只是在當天的凌晨和幾個一起做代駕的同事吃夜宵時,喝了150毫升左右的“白蘭地”,隨后就回家休息了。當晚8時30分接到第一張代駕單。當被交警截停了,當時還以為沒自己什么事情,萬萬沒想到,一測竟然是醉駕。
而此時,距離吃夜宵的時間已過了17個小時,實實在在是一宗“隔夜醉”的典型案例。目前,醉駕嫌疑人陳某某已被廣州交警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隨后還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司法機關提起公訴。
其實在廣州交警查酒駕過程中,遇到“隔夜醉”的情況并不少。廣州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除了要自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外,還要清楚自身的身體狀況,喝完酒后不能僅僅憑感覺來判斷自己是否已經酒醒,“隔夜醉”的案例已時有發生,請大家要吸取他人的教訓,切勿以身試法。
老公醉駕被查 老婆搶人 雙雙“入倉”
新聞鏈接
2016年3月9日凌晨2時10分左右,廣州交警越秀大隊民警在廣園西路裕隆服裝城對出路段設點開展酒駕整治,閆某某駕駛粵A7GW××號小車駛經該路段時被民警查獲,經酒精測試儀呼氣檢測為11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民警將閆某某帶上警車,準備送往醫院抽血時,與閆某某同車的妻子英某某開始拉扯民警,阻止民警帶走老公,執勤人員將夫妻兩人分開后,英某某突然出手擊打交通協管員的頭部,導致交通協管員倒地。現場民警馬上對該女子采取強制措施,并通知越秀區分局礦泉派出所到場協助處置。
經檢驗,閆某某靜脈血液乙醇(酒精)含量為120.7ml/100mg,屬于醉酒駕駛,目前已被廣州交警依法刑事拘留,閆某某的妻子英某某因涉嫌妨害執行公務,被越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夫妻雙雙“入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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