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稱,7日12時30分,屏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李志生帶領5名協警在城區路段開展巡查。13時許,民警檢查到余某釵駕駛的車牌號碼為遼PN0631的正三輪摩托車。
經核查駕駛證和行駛證后,民警發現該車為逾期未年檢且私自改裝車廂,擬將該車暫扣處理。余某釵拒絕交出車鑰匙,并致電其丈夫張某陽到現場。
通報稱,張某陽到達現場后說:“反正車子拿不出來了,還不如把車砸了,燒了。”余某釵聽后,將油箱蓋打開,并準備用打火機點燃油箱焚燒車輛,被交警當場制止。
見狀,張某陽拿起一根鋼筋將正三輪摩托車的前擋風玻璃打碎,執勤交警立即上前制止并準備將張某陽扭送派出所處理。在將張某陽押往警車的過程中,余某釵上前對民警李志生的背部進行擊打。
通報信息披露,在將張某陽押往警車后,余某釵再次用言語辱罵并腳踢民警,被執勤民警制服。目前,余某釵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張某陽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處以行政拘留8天處罰。
事發后不久,7日16時02分,“屏南捷飛城市配送”微信公眾號在網上發布題為《屏南警察暴力執法》的文章及相關視頻。至當天22時50分,該文章及視頻點擊量已達75627次,迅速引起一些網民轉發并抨擊公安機關。
通報稱,經查,發貼者高某曾因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查處,心生怨氣,當天經過執法現場時,故意將民警整個執法過程視頻圖像進行截取,斷章取義,歪曲事實,并且為吸引讀者眼球,提高公眾號瀏覽量,故意將標題設為“屏南警察暴力執法”。
事后,高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后悔,并在微信公眾號上對事實情況進行了澄清。目前,高某因虛構事實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被處以行政拘留6天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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