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韓景瑋余淼張渝
核心提示|家庭暴力之所以長久存在,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此前家庭暴力在我國不是違法行為。很多父母認為管教孩子的最好方法就是“棍棒下面出孝子”;丈夫打妻子,大家也會說這是家務事。3月1日,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將正式實施,這部管家務事的法明確規定,監護人失職撤銷其資格,發現家暴不報案也要擔責……這也意味著家庭暴力的范疇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記者就此采訪了省市婦聯職能部門及相關法學專家,對反家暴法的亮點進行了解讀。
【法入家門】今后家暴有“法”管了
近年來,家庭暴力逐漸成為社會熱點話題。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大約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家庭暴力。而根據最高法院的統計,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殺人案件,占到全部故意殺人案件的近10%。南陽中院的法官曾從2012年審結的二審離婚案卷、刑事案卷中隨機抽取了100份樣本進行分析。分析結果顯示:從年齡構成看,施暴者大多為25-50歲。從文化程度看,施暴者大多為初中以下學歷。施暴者中農民、工人和個體經營者居多,但也有高級領導干部。
省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趙新河表示,這些數據說明,家庭暴力不再像傳統觀念認為的那樣,屬于單純的家事、小事。“法不入家門”,長期以來家庭暴力不是法律術語,法律沒有明確的禁止,這是造成家暴長期存在的原因之一。禁止家庭暴力是2001年《婚姻法》才明確規定的。而今年3月1日實施的《反家暴法》所針對的,其實就是這些不構成犯罪的家庭暴力。反家暴法的意義在于,從法律意識上去除那些“打自己的老婆別人管不著”、“打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權利”、“虐待老人是家務事”等錯誤觀念。將要實施的反家暴法有哪些亮點?長期研究家庭暴力的趙新河研究員對此進行了解讀。
【專家解讀】反家暴法七大亮點
亮點一 精神暴力納入家暴范疇
什么是家庭暴力?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實上,據全國婦聯調查,婦女、老人、小孩、殘疾人等都是我國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盡管毆打等身體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罵、恐嚇等精神暴力的嚴重性也越來越凸顯。因此,反家暴法首次對家庭暴力的范疇予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暴。
亮點二 同居關系也適用反家暴法
在現實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現象已經較為常見;而由于住房緊張等原因,有許多離婚家庭雙方“離婚不離家”。反家暴法對這部分群體的權益專門進行了規定和保護。明確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反家暴法規定執行。
亮點三 監護人失職撤銷其資格
雖然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通則等法律中都有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條款,但表述較為籠統,司法實踐中鮮有被剝奪監護人資格的案例。反家暴法首次明確了“暴力侵害”的特征,讓法律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強。反家暴法規定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法院可根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居委會、村委會、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單位的申請,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同時要求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加害人,繼續負擔相應的費用,以防出現失職監護人故意“甩包袱”的現象。
亮點四
發現家暴不報案要擔責
“官不究,民不舉”,這是我國當前反家暴工作的一大障礙。趙新河指出,易發現家暴線索的機構有家暴強制報告義務,法律借此釋放了一個明確信號,即家暴不是家務事。
反家暴法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委會、村委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若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要對報案人的信息保密。未依照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后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亮點五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利器
反家暴法的一大利器,是設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人身安全保護令將反家暴工作從事后懲治變為了事前預防。
反家暴法規定,當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即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令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等措施。
亮點六 警方告誡書可作家暴證據
我國有句古話,叫“清官難斷家務事”。過去,警方等執法部門對于家暴問題很困惑,因為不能給予明確處罰。而反家暴法對家庭暴力的處置做了明確規定。反家暴法規定,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根據警方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也就是說警方出具的告誡書可以成為法院審判家庭暴力案件的證據。
亮點七 實行臨時庇護制度
遭遇家庭暴力,不敢回家怎么辦?別怕!按照家暴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暴,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于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并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可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
【權威說法】遭遇家暴第一時間找婦聯
“雖然家暴針對的不僅僅是女性,但受害者多數為婦女兒童,‘反對家庭暴力’,一直是全省各級婦聯在積極呼吁的工作,前期也投入了大量的準備。”昨日,河南省婦聯權益部部長黃愛枝在受訪時說,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實施,能夠從根本上保護婦女兒童的正當權利不被侵害。
河南省婦聯曾對我省女子監獄做過調查,因家暴引起女性入獄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數。一些人,遭遇家暴后不知道如何投訴維權,長期積攢的憤怒爆發后,因防衛過當過失殺人判刑等,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的子女教育、老人贍養的社會問題。
遭遇家暴如何處理?不要哭也不要鬧,第一時間找婦聯。
打電話:河南省婦聯在全省開通有12338婦女維權熱線,專門解決家暴及婚姻家庭物權調節問題,在家庭中遭遇不公平待遇或難以啟齒煩惱的婦女同胞,可以先期電話咨詢。
面對面:全省各級婦聯均設有信訪(接待)室,每天上午都有專業值班律師值守,受害者可以到那里面對面尋求法律援助,業內人士會指點你如何去醫療機構做法律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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