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刁明康)2月26日,本報“我們的權益——2016年華西都市報3·15特別報道”熱線接到一個比較奇葩的投訴:交2萬元定金買一套二手房,賣家突然改口不賣了。房沒買成不說,中介收的12400元中介費也不退。本報將介入關注此事,聯合主管部門、專業律師進行調查處理,為消費者維權到底。
李女士:136****4478 2015年12月我在雙流中和大道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萬元定金給賣家,交了12400元中介費給中原地產,還交了6000元的銀行貸款服務費。幾天后,中介給我說賣家不想賣房了,中介費也不能退,并說我們是簽了合同的。多次交涉后,中介都不積極處理,我們交的錢至今沒拿回來。
某女士:133****1759 春節前我去香港游玩,在導游帶領下在一家商店花23400元購買了一塊瑞士的杜朗女表。后來我在網上查詢,發現很多人反映在同一家商店買到了假表。看到購物發票上寫著百分之百退貨,我就到香港要求退貨,但是商家不同意,理由是表我已經戴過了,有磨損。
陳女士:180****9711 2011年我交了28350元在美國教育報名學習,這是成都一家教育機構在西安的分校,2015年年初該機構突然從西安撤校,當時我還剩80個課時,每小時課時費135元。每次聯系他們都說在核實信息,剩余費用一直拖到現在都沒退給我。
(以上為2月26日部分投訴來信,本報記者正在采訪核實,并將對典型案例進行重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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