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研發費用率大降:數據打架引關注,還曾淪為被執行人
《港灣商業觀察》施子夫 李鐳
(相關資料圖)
12月23日,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特科技)將迎來創業板首發上會。
外界對其有所質疑在于,一方面富特科技資產負債率偏高,短期償債壓力偏大;另一方面公司信息披露層面存在數據打架。此外,公司對前五大客戶的依賴程度也相對較高。
富特科技為一家主要從事新能源汽車高壓電源系統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的企業,主要產品包括車載充電機(OBC)、車載DC/DC變換器、車載電源集成產品等車載高壓電源系統,以及液冷超充樁電源模塊、智能直流充電樁電源模塊等非車載高壓電源系統。
01
營收凈利潤表現不錯,研發費用率大幅下滑
2019年-2021年及今年上半年,富特科技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億元、2.95億元、9.64億元以及6.63億元;凈利潤分別為-6095.37萬元、-1481.37、5764.60以及3333萬元。
據悉,車載高壓電源系統是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報告期內,公司車載高壓電源系統的銷售收入分別為1.89億元、2.88億元、9.09億元和6.18億元。
報告期內,富特科技主營業務毛利分別為2350.54萬元、5069.63萬元、1.97億元和1.29億元,占公司毛利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01.09%、99.98%、99.82%和99.94%。其中,車載高壓電源系統毛利分別為2400.95萬元、4862.20萬元、1.83億元和1.21億元,占公司毛利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03.26%、95.89%、92.85%和93.94%。
此外,公司期內其他收益為 240.35 萬元、605.97 萬元、595.90 萬元和1131.35 萬元,主要為公司收到的政府補助。
毛利率方面,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1.78%、17.21%、20.42%和19.45%,2019年-2021年整體呈上升趨勢,2022年1-6月略有下降。
不過,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對比分析的話,富特科技毛利率有所偏弱。
公司解釋稱,總體而言,公司與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因受業務規模、產品結構以及客戶結構等因素的影響而存在差異。其中,公司與英博爾可比業務的毛利率變動趨勢一致,2020年及2021年的毛利率水平也相對接近。而精進電動主要從事新能源汽車電驅動業務,且其與欣銳科技在2020年度的業務規模有所下降,因此該等可比公司與公司的毛利率差異具有合理性。
值得關注的是,在營收與收入高歌猛進的同時,富特科技研發費用率則大幅下滑。
上述時間,富特科技研發費用分別為4129.85萬元、3872.39萬元、5431.33萬元和4444.17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20.64%、13.13%、5.63%和6.70%,公司研發費用主要包括職工薪酬、材料費用、折舊和攤銷等。
雖然研發費用2021年和今年上半年持續增加,但研發費用率則從下滑了十余個百分點,說明公司營收與研發投入并沒有同步匹配。
這也體現在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方面,除了2019年超越可比公司外,其他時間富特科技都弱于同行中位數。
富特科技表示,近年來,由于公司營業收入增長較快,導致研發投入占比有所下降。2019年,公司收入規模相對較小,研發費用率相對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2020年,受公司收入規模增長等因素影響,研發費用率有所下降。2021年公司增大研發投入,研發費用金額相對2020年保持增長,但收入規模增幅較大,導致公司研發費用率低于可比公司。2022年1-6月,公司加大研發投入,研發費用率有所提升。
02
資產負債率高,數據存在打架
富特科技資金債務方面壓力不小。報告期內,公司流動比率分別為1.12倍、1.22倍、1.26倍和1.26倍,速動比率分別為0.90倍、0.98倍、1.02倍和0.99倍,資產負債率分別為74.35%、67.39%、70.82%和70.08%。公司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較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偏低,且資產負債率較高。若公司及主要客戶經營出現波動,特別是公司資金回籠出現短期困難時,可能產生一定的短期債務償還風險。
另外, 公司也表示,前五大客戶銷售的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91.35%、95.58%、97.86%和96.37%,客戶集中度較高。該情形主要由于下游行業自身的集中度較高和公司的經營策略所致。雖然公司目前主要客戶系國內知名新能源整車生產企業,但是,未來如果公司主要客戶生產經營出現不利變化,或者公司與主要客戶的合作關系發生重大變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時開拓其他客戶,將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市場對于富特科技的誠信有所懷疑。據《環球網》消息,根據富特科技官方網站發布的信息,其中提到“年產120萬臺套的湖州安吉制造基地已于2021年初投產”。但是根據招股書第154頁披露的產品產銷數據顯示,公司在2021年生產的各類型產品總產量也不到50萬套,這與公司官方網上宣稱的“年產120萬臺套”制造基地規模相差巨大。
此外,“新能源汽車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產制造項目”是富特科技本次IPO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根據浙江省湖州市生態環境局安吉分局發布的《關于2022年4月15日建設項目(非核與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情況的公告》,關于“富特科技新能源汽車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產制造項目”的施工工期披露為12個月。但是根據招股書披露的項目實施周期相關信息,該項目的建筑裝修環節對應施工工期為6個月,設備采購安裝調試施工工期為36個月,這都與環評文件中披露的施工工期并不相符。
而據《企查查》顯示,富特科技曾于2019年1月4日,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列入被執行人,執行金額為114萬元,其源于公司與上海灼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
《港灣商業觀察》試圖就公司經營、數據打架以及被執行人等情況聯系富特科技董事會秘書李巖,未能收到回應。(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