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成為被告席“常客”的更美APP,創始人還被限消
《港灣商業觀察》王心怡
(資料圖片)
近日,更美APP關聯公司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統稱“更美”)新增兩條開庭公告信息,原告分別為李現、程瀟,案由均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于11月24日開庭。
經常被質疑“碰瓷”明星的更美,就在11月24日開庭當日,其公眾號上發布了標題為《張蘭和大S竟然是同一類人?汪小菲有兩個媽!》的文章。似乎在外界的眼里,“流量”在更美的運營發展中始終是具有優先級的關鍵詞。
01
被告席上的“常客”
起訴更美的這份名單,似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變得更長。只是經過簡單檢索,就有十余名明星曾起訴更美APP,包括馬蘇、王鷗、劉詩詩、張雨綺、張藝興、王一博、黃景瑜、周冬雨、許晴、俞飛鴻、范丞丞、白鹿、岳云鵬、韓雪、俞飛鴻、楊紫等。
根據企查查信息,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達到172個,其中76.16%的案件身份為被告,55.81%的案件案由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
從互聯網能夠查詢到的記錄中,早在兩年前,更美似乎曾經回應過被大量明星起訴的問題。據報道,公司曾表示:
更美公眾號會使用明星的公開劇照或生活照片來科普醫療美容項目。更美的初衷是希望通過明星照片通俗易懂地向大家傳遞醫美知識,使人們理性看待醫美。首先更美并沒有否認使用明星照片的本質,并且自己的初衷是好的,是傳遞知識,塑造理性。這一點自然容易引起爭論。難道不用明星的照片,醫美知識就不通俗易懂了?不用明星的照片,人們看待醫美就不理性了?
更美APP還表示,大眾缺少了解醫美的渠道,她們在打開新聞客戶端、微博、微信看到的更多是整形失敗、出事故、打官司的新聞。這些滋生了沖動整形、無審美整形、甚至誤入黑診所的問題。但是現在,大眾打開新聞客戶端、微博、微信,看到的卻是更美APP頻繁被起訴的消息,似乎在這一點上,更美也并沒有做到最好。
然后公司指出:因此,更美想幫助大家搭建一個能夠了解醫美知識,學習審美的渠道,使用明星照片是為了讓醫美知識更加通俗易懂和具備趣味性。面對明星發起的侵權訴訟,更美已在積極地和當事人溝通,有的會和解,有的會逐步拿到授權。難道只有使用明星的照片才能有趣味性?更美所說的積極溝通,兩年過去了,又拿到了多少授權?
不只是上述的困惑,公眾對于近年的更美,有太多的問題需要答案,而更美又很少對外有詳盡的回應。就公司合規、經營等多項問題,《港灣商業觀察》聯系到了更美相關負責人,但公司并未選擇回應。
總而言之,從這份網絡上兩年前的回應中,更美提了很多,從自認為肩負的使命,到對整個行業的批判,到未來“有的會和解、有的會逐步拿到授權”的承諾,但似乎唯獨落下了一點沒提。那就是對于引起糾紛的使用明星照片這一舉動本身,更美似乎并不覺得自己錯了,也沒說要改。同樣,由于沒有更美的直接表態,究竟公司是否認為其行為對明星構成侵權,也不得而知。
02
被市場質疑成“碰瓷”常客
不少市場聲音將更美的行為形容為“碰瓷”明星。若梳理已經披露出的糾紛判決結果,更美“碰瓷”的潛在成本其實并不高。
據悉,此前楊洋與北京更美互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更美App運營方)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判決書顯示,被告北京更美互動公司在其運營的微信公眾號“更美研究所”發布的多篇涉案文章中,使用了原告24張肖像,包括影視劇截圖、劇照、生活照等。文章中包含微信二維碼、“更美”APP推廣、醫美產品介紹推廣等信息。被告未經許可使用其肖像的行為侵犯了楊洋的肖像權。裁判結果為,被告北京更美互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原告楊洋經濟損失40000元等。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2015年12月30日,微信公眾號“更美”發布標題為《敢整敢挨刀,這才是老炮兒小爺的真人生》的配圖文章。被告在未經原告馮小剛授權許可的前提下,擅自使用原告多張肖像圖片,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判決賠償馮小剛2.5萬元。
而在岳云鵬的起訴中,北京互聯網法院認為,被告在其微信公眾號中使用原告肖像圖片吸引相關公眾關注、閱讀,推廣被告服務,現被告未提交證據證明其使用岳龍剛(岳云鵬)的肖像取得了授權,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岳龍剛的肖像權。此外,將結合岳龍剛的知名度、被告主觀過錯程度、使用岳龍剛肖像的數量、時間、用途、微信公眾號影響力及當前的市場因素酌情確定賠償金額。綜上,被告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更美”顯著位置連續五日刊登致歉聲明,向原告岳龍剛公開致歉,同時法院判決北京完美公司賠償岳云鵬經濟損失3萬元。
在另外兩條結果中:法院審理認為,更美互動公司在其用于宣傳推廣整形美容的微信公眾號上使用原告照片,且具有營利目的,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最終法院判決更美互動公司向趙露思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共計5萬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在其用于宣傳推廣的微信公眾號上使用原告照片,且具有營利目的,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最終,法院判決完美創意公司向吳昕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共計5萬元。
所以對于更美來說,所謂的逐步獲得授權,其代價有一個參照指標。以目前的流量經濟來看,主動尋求明星合作,開口價或許遠遠不止數萬元。而且對于連續取得數輪融資的更美來說,數萬元的賠償款相對于公司的體量,可謂是“九牛一毛”。
但從總體來講,除去被明星起訴之外,更美近年可能也并不如曾經風光。
今年年初,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新增限制消費令,關聯限制消費對象為該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長劉國慶、創始人兼CEO劉迪、董事王思璟。其中執行標的高達5524萬元。另一方面,2013年至2018年,更美便拿到了五輪融資。但從公開披露來看,更美的融資也止于2018年,此后再無其他披露。
在這條醫美賽道上,更美最終將跑向怎樣的終點?(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