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鄭東新區的奧蘭花園小區
為把物業費從每平方米1.5元上漲到1.98元,鄭州高速·奧蘭花園小區(簡稱“奧蘭花園”)物業稱經過了業主們的同意。可是物業向業主們公示的同意率,與向政府部門提供的同意率不一樣,這讓業主們起了疑心,而物業卻堅持漲價。
2019年1月,河南商報關注了奧蘭花園物業費上漲一事。近日此事有了新進展,法院確認該小區物業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無效。
小區要漲物業費業主質疑物業提供的同意率
2019年1月,河南商報《記者陪你去辦事兒》曾關注了鄭東新區奧蘭花園物業費上漲一事。彼時,該小區業主向河南商報記者反映,從2019年1月開始,小區物業費要從原來的每平方米1.5元上漲到1.98元。
小區物業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簡稱“綠城物業”)相關負責人表示,綠城物業接手奧蘭花園時,執行的物業費是每平方米2.5元,頭3年開發商補貼了1元,才按照1.5元進行收費。之后雖然補貼沒了,但物業仍按每平方米1.5元進行收費,因為經營、人力成本上漲,所以要漲價。
為配合漲價,物業從2018年7月開始上門征求意見,并在當年12月公示了結果,有87.4%的業主“同意或同意大多數”。
小區共有3109戶,2718戶同意漲物業費,這樣的投票結果引發業主們質疑。
有的業主說投票并非自己所簽,有的業主說物業只讓簽名,不讓勾選項。他們覺得,物業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的投票,難以使人信服。
針對奧蘭花園物業費上漲一事,鄭州市房管局直屬分局曾在2018年約談物業。當時,該局工作人員表示,綠城物業在同意率上涉嫌造假,責令其整改并暫停上漲物業費。有意思的是,物業向房管部門和物價部門提供的投票結果顯示同意率均為50.94%。
為何向職能部門提供的數據與向業主們公示的數據不同呢?
物業表示,87.4%的同意率公示后,物業綜合政府、業主、律師的意見,對投票進行了重新梳理。有的之前不是業主本人簽的,又通過電話等方式了解了業主的觀點,但當時的結果是仍有840多戶業主未表達意見。
因堅持上調物業費,物業被業主告上法庭
“盡管媒體多次關注,職能部門要求暫停漲價,可綠城物業置若罔聞。”2020年12月30日,奧蘭花園業主劉鑫(化名)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從單方面漲價以后,小區物業費一直都是按照每平方米1.98元收取的,很多業主覺得不合理,就拒絕繳納。
業主們不同意,并在2019年10月組織了聯名簽署,他們統計的結果是超過60%不同意漲價。小區里有效戶數是2500多戶,將近1500戶不同意。
可是這并沒有改變物業漲價的決心。在此之后,小區物業費仍然是按照每平方米1.98元收取。
“交涉很多次,業主們實在沒辦法了,只能走法律途徑。”奧蘭花園業主代表馬曉鳳向河南商報記者介紹,2020年5月,200多名業主將物業告上法庭,要求停止漲價。
“法院多次組織調解,物業堅決不同意停止漲價。”馬曉鳳表示,2020年9月,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正式對此事進行立案。
法院一審確認,上調物業費的行為無效
“2020年12月22日,我們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我們勝訴了。”馬曉鳳表示,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一審確認綠城物業上漲奧蘭花園物業費的行為無效。
一審法院認為,《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質價相符、公平公開、合理誠信的原則。物業服務收費應當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協商,并經業主大會同意;沒有成立業主大會的,需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雙過半)。該案的關鍵在于綠城物業上調收費是否滿足雙過半的法定條件。
綠城物業在物業費調整過程中存在缺少社區指導和業主代表監督,征詢結果統計和公示存在瑕疵等問題。
業主對物業費調整是否符合雙過半條件提出疑問后,綠城物業沒有采取必要、及時、適當的措施消除業主的合理疑問,導致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加深,引發糾紛,應予重視。
不過法院也表示,業主否認簽名為本人所簽和無委托人簽字代簽,但是否為綠城物業惡意冒簽仍缺乏證據證明,所以不能因為未達到雙過半即認為綠城物業存在惡意造假。
“下一步我們計劃成立業主委員會,然后通過招標的形式選取新物業。”馬曉鳳表示,如果綠城物業服務改善,能夠提供高性價比的服務方案,業主們同樣歡迎其參與競標。馬曉鳳說,業主們的想法很簡單,并不是說不讓漲價,只是程序要合法,同時能夠提供合理的漲價依據,“至少得公開收支明細,不能停留在口頭上的賠錢吧。”
針對此事,2020年12月30日,河南商報記者采訪了綠城物業。工作人員在向領導匯報后表示,以判決書為準即可。而針對物業方面是否會上訴,該工作人員表示暫時還不確定。(河南商報記者韓忠林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