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發布2020年10月13日行政處罰公示-法人的通告,通告顯示河南錦軒置業有限公司、河南亞星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工程建筑公司因多想違法違規行為被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作出警告或罰款的行政處罰。具體處罰信息如下:
河南錦軒置業有限公司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其行為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依據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的規定對其罰款1.5萬元。
江蘇新路達建筑有限公司未審核安裝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其行為違反了《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第(四)項的規定,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對其作出警告,并罰款8000元。
河南亞星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對其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鄭州市萬佳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其行為違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其罰款9000元。
附件:行政處罰公示
來源:鄭州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