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印發《加快建設“海上福建”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明確“重點任務+重點項目”,動員各級各有關部門力量,堅持市場化運作,吸引央企、民企和省屬企業參與項目建設。
《三年行動方案》堅持“陸海統籌、灣港聯動”“科技興海、創新驅動”“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開放合作、互利共贏”4個基本原則,對“海上福建”建設提出了3個階段性目標:
一是到2023年,海洋經濟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基本建立,海洋資源優勢逐步轉化為經濟優勢、高質量發展優勢,打造海洋漁業、綠色石化、臨海冶金、海洋信息、航運物流、濱海旅游等6個千億產業。全省海洋生產總值達到1.5萬億元左右,占全省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8.5%左右。全省港口吞吐量突破6.5億噸,集裝箱吞吐量超過1920萬標箱。海洋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87%左右,近岸海域一類、二類水面占海域面積達82%以上,自然岸線保有率達到37%。
二是到“十四五”末,在“海上福建”建設和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上取得更大進步,基本建成海洋強省。海洋經濟綜合實力居全國前列,全省海洋生產總值達到1.8萬億元左右,占全省生產總值比重30%左右。海洋基礎設施體系躍上高水平,沿海港口吞吐量突破7億噸,集裝箱吞吐量達到2150萬標箱。海洋生態環境質量展現高顏值,海洋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88%以上,近岸海域一類、二類水面占海域面積達83%左右,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7%。
三是到2035年,在“海上福建”建設和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上躍上更大臺階,海洋經濟綜合實力、海洋基礎設施、海洋科技創新、海洋生態環境穩居全國前列,海洋開放合作水平邁上新高度,建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基地和我國科技興海重要示范區,為福建省落實“四個更大”新要求、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提供重要支撐。
據了解,福建海洋資源得天獨厚,海域面積13.6萬平方公里,大陸海岸線3752公里、居全國第2位,可建萬噸級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線210.9公里、居全國首位,全省有海島2214個、居全國第二位,具有發展海洋經濟的獨特優勢。福建省委、省政府立足實際和區位優勢,在新的起點上形成了“1+N”工作思路,重點突破與海洋密切相關的新領域新業態,提出了11項重點任務。
其中值得關注的有,促進海洋信息產業實現倍增,構建海洋信息通信“一網一中心”,培育海洋信息服務與設備制造業;推進臨海產業現代化,壯大海工裝備和海洋船舶產業,建設全國重要綠色石化基地,鍛造臨海冶金優勢產業鏈,培育發展海水淡化產業;做大做強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世界一流現代化智慧港口,著力打造廈門國際集裝箱干線港,擴大“絲路海運”品牌影響,建設福州國際深水大港,推進湄洲灣港南北岸合理布局和泉州港重點港區統籌開發,優化港口集疏運體系,延伸航運物流服務價值鏈;強化海洋科技創新,創建一批海洋創新平臺,推進一批海洋科技研發項目,轉化一批海洋科技創新成果,培育引進一批海洋創新人才。
為落實以上重點任務,主要從以下5個方面做好保障。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調整成立福建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由福建省長任組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福建省發展改革委。二是強化企業主體。加強與央企、民企等骨干企業合作,鼓勵引導省屬企業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海洋資源開發和涉海項目建設。三是強化金融支持。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建立運營“海上福建”建設投資基金。鼓勵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機構,對海洋項目給予中長期信貸支持。四是強化改革創新。深化福州、廈門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打造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海洋資源保護利用創新實驗平臺。五是強化正向激勵。對海洋重大項目多、海洋經濟增長快、海洋強省建設業績突出的市、縣(區),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記者張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