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來,加強黨建被提到事關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由于每個省(市、區)發展水平不一,黨建工作亦各有側重。(網易新聞12月19日電)
有人說:“一把手說一不二,二把手說二不一,三把手說三道四”。雖是戲謔之言,但也點出了一把手腐敗的重要原因,就是權力過于集中。腐敗是權力過分集中造成的,這是腐敗的總病根。現在不少政府部門獨攬審批、執法等權力于一身,權力過于集中,加上缺乏有效監督,因此很難不出現腐敗行為。有的地方“一把手”,權傾一方,甚至成了“土皇帝”。
“一把手”監督難是一個普遍的現象,權力過度集中、監督主體缺失、監督制度不完善等是造成對“一把手”監督難的主要原因。一些領導班子對民主集中制貫徹執行不好,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的要求沒有落到實處,權力得不到有效的分解和制衡,致使少數“一把手”用人一言堂、花錢一支筆、辦事一人定。一些地方和單位黨務、政務、財務、事務的公開機制不健全,“一把手”搞“暗箱操作”十分便利等等。
“權力應當成為一種負擔。當它是負擔時就會穩如泰山,而當權力變成一種樂趣時,那么一切也就完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關鍵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特別是加強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權力過于集中而缺少監督制約,就容易滋生腐敗。因此,從源頭上堵住一把手腐敗,就需要對一把手的權力進行稀釋和分解。政改的關鍵是逐步建立相互制約制衡的法治,是分權,而不應當是集權,權力分置,權力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管住權力,是一個永恒的命題。要圍繞“一把手”的用人權、決策權、財經權和管理權以及對其的監督權,通過厘權、“曬”權、行權、制權、評權等方式,進一步明確“一把手”的權力內容、權力邊界、權力行使方式和程序、與權力對等的責任,整合監督力量,著力推進“一把手”監督工作常態化、科學化、規范化,實現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文/向長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