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應有哪些準入條件?網約車如何保障營運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由于日前深圳市交委組織起草發布的《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引起坊間不少爭議,深圳市法制辦決定于11月4日14:30—17:00通過微信平臺舉行立法聽證會,針對較受關注的問題聽取公眾意見。
參加代表不超過92人
法制辦稱,此次聽證將主要集中在四個議題進行,分別是“網約車車輛的準入條件;網約車駕駛員的準入條件;已在深圳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過渡安排政策;網約車如何保障營運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權益”。
“此次微信聽證會的代表將不超過92人。其中,網約車企業代表6名、本市巡游出租車企業代表6名、市民代表80名。”法制辦負責人稱,有意向參加聽證會的相關企業和市民,可通過關注“深圳市法制辦”微信公眾號,并在公眾號底部菜單“互動交流”—“微信立法聽證”報名。
對網約車條件嚴格限制
據悉,“辦法”擬對網約車車輛條件進行嚴格限制,包括必須是深圳本市登記注冊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車;車輛要安裝符合國家、廣東省、深圳技術標準,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等。同時,注冊登記為個人所有的車輛,車輛所有人應當先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并承諾由本人駕駛車輛提供網約車服務后方可申請辦理網約車運輸證。
對于網約車駕駛員,則擬要求具有深圳戶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3年以上駕駛經驗;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合格。
但這些條件被不少市民認為過于“嚴格”,缺乏可操作性,將對行業造成較大影響,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