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證券昨天早間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及財務顧問主辦人李慶中、王鑫2016年9月2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德證券被罰沒600萬元,兩員工被警告并罰款。
公告稱,在西藏紫光卓遠股權投資有限公司財務顧問項目中,中德證券及財務顧問主辦人李慶中、王鑫違反了《證券法》及其《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所述“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根據《證券法》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責令中德證券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00萬元,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李慶中、王鑫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收到處罰決定書后,中德證券已將全部罰沒款共計600萬元匯交至中國證監會指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