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下稱環境商會)在今年兩會提交《關于遏止環保行業惡性競爭的提案》(草案)中,建議住建部、發改委和環保部聯合遏止環保行業的惡性低價競爭行為。
3月1日,環境商會在北京召開媒體發布會,公布了上述提案。該提案稱,2015年6月以來,中國市政污水以及垃圾處理領域出現了數次超低價中標事件,一些環保企業不計后果、競相降價的跑馬圈地行為已產生了惡劣的示范效應。
環境商會指出,在去年6個月里,垃圾處理領域中標最低價從48元/噸驟降至18元/噸,降幅高達62%。
“當前偏離項目成本價格的惡性競標現象應當引起高度重視和警惕”,該提案提出警示。環境商會會長、博天環境董事長趙笠鈞表示,惡性低價競爭不僅損害了環保行業的健康發展,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而且可能遺留爛尾工程及豆腐渣工程隱患。
2015年6月,江蘇新泰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報出48元/噸的價格,同年8月,安徽蚌埠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以26.8元/噸中標;10月,江蘇高郵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則降至26.5元/噸;12月,浙江紹興項目以18元/噸的報價再度刷新了行業底線。
趙笠鈞指出,惡性競爭對競標企業自身財務的可持續性也會造成損害。當前,環保行業內的低價競爭態勢已經超出了企業普遍的承受能力。部分企業可能通過低價競爭取得項目,以圖在資本市場溢價融資彌補虧損,但因運營期內項目現金流入少,企業財務狀況不可持續,將降低企業的盈利能力及償債能力。
同時,污水處理領域最低中標價也呈現斷崖式跌落。溫州市中心片污水處理廠遷建工程BOT項目第一中標候選人報價0.727元/立方米,這與同場競標的11家企業報價差距巨大;12月,安徽安慶市城區污水收集處理廠網一體化PPP項目,以0.39元/噸污水處理費震驚業界,中標企業報價明顯低于深圳水務1.67元/噸、首創股份2.6元/噸的報價,且遠低于當前污水處理的普遍價格。
環境商會表示,就目前中國環保產業現狀的而言,環境技術及運維管理技術,尚未有跨越式突破,環保行業融資的財務成本及稅費普遍增加,環境治理設施持續提標改造,市政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并不具備全面降價的廣泛基礎。
另據第三方機構發布的《垃圾焚燒發電BOT項目成本測算及分析報告》,在自有資金內部收益率為8%,垃圾焚燒熱值6500KJ/噸,建設投資為4.5億元的條件下,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約為65元/噸。若考慮應收帳款周轉期的財務成本,垃圾處理服務費初始單價將上浮至68元/噸。
污水處理項目成本方面,據中國人民大學的研究,選取全國227座污水處理廠為樣本,估算平均建設成本為1.70元/立方米,平均運行成本1.03元/噸,單位治理全成本在1.01-6.97元/立方米。可見,污水處理或垃圾焚燒項目的實際成本,都高于當前出現的最低中標價格。
環境商會認為,出現超低價中標,首要原因是部分環保企業缺乏自律。在2010年后,中國垃圾焚燒主體設備在國產化、成套化、標準化、運營維護等方面快速推進,環保項目的建設、運維成本逐漸降低。多家企業在競投標時,技術標評比差距不明顯,使得商務標評則成為中標關鍵,個別企業急于形成區域市場的進入壁壘,從而滋生了惡意低報價的非理性行為。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低價中標導向。中國市政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已從經濟發達的沿海城市向內陸欠發達省份擴散,從一、二線城市的前期試點轉變為中小城市廣泛普及。
目前,財政收入較高的大中城市垃圾處理市場幾近飽和,小城市及村鎮生活垃圾處理市場則正在起步。三四線城市地方政府在本地財政收入緊縮、負債高、償債能力低的條件下,擬定PPP項目篩選企業時更傾向于將低價作為首要考慮因素,而忽視項目公司的環境技術、運營維護及合理收益等長期穩定因素。安徽蚌埠垃圾焚燒項目的招標方,未采用綜合評標法,最終以“最低價”的方法確定了中標企業。
除此之外,環保行業經過幾十年發展進入成熟階段,一方面,受經濟轉型及產業升級影響,地方立項環保項目有所放緩,環保企業增多導致供需失衡。另一方面,環保PPP項目因環境技術設備成熟及規模效應的擴大,欠發達地區人工等成本下降,尤其地方政府各級財政資金用于環保投資有限,后建項目成本存在降低的空間。
另外,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涉及了流域治理、黑臭水體整治、管網一體化、生活垃圾及餐廚垃圾等復雜結構,市政PPP項目實施前后,項目構成、價格機制及監管等相關信息的不透明,投標企業從不同渠道獲得招標信息的時間差異等,都促使企業無序的低價競爭進入白熱化狀態。
為了扭轉惡環保行業的惡性低價競爭,該提案提出以下建議。
首先,地方政府應理性招標并加強監管。在環保項目招標時,商務標評標應重點審查報價有否低于成本價格等異常情況,以避免項目無法實現預期的環境治理目標。各級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應建立環境PPP項目的監管責任追究制度和企業退出機制。加強超低價中標環保工程的全程監管,將環境基礎設施的運營成效,納入地方政府領導干部的考核指標體系。
其次,提案建議明確強制和建議信息公開清單。地方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在招標階段應留有足夠長的預告期公布招標信息。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構成復雜,評標階段應公開簽約文件關于項目價格構成和調價機制、基本結構等關鍵信息。建設運營階段應公開披露日常監管及財政補貼事項,以杜絕暗箱操作的空間。
提案還建議,追蹤監督重點環保項目。各級環保部門應定期抽檢低價中標項目的環保達標排放情況,重點跟蹤中標價格在40元/噸以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建設運營,確保能夠提供合同約定的環境服務。
0蔣瑜沄界面記者
界面記者,駐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