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長樓繼偉16日在《人民日報》刊文指出,要防止超出財政承受能力,以拔苗助長的方式推進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和提高保障待遇水平,避免重蹈一些國家陷入“高福利陷阱”的覆轍。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樓繼偉第一次針對“高福利陷阱”問題公開發聲。
“十三五”建議發布后,人民出版社近日出版發行了權威《〈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輔導讀本》。
其中,樓繼偉撰文《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提出中國社保制度建設必須“立足基本國情,以保基本為優選目標,防止高福利傾向”。
歐債危機后,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開始反思高福利對于國家長遠發展的負面作用。《南方都市報》11月9日的社論指出,“高福利陷阱”近年來在中國是一個出現頻率頗高的詞匯。什么是“高福利陷阱”?便成為了一個首先需要厘清的問題。
專家普遍認為,歐債危機之所以爆發,歐洲國家普遍推行的高福利分配模式和高標準社會保障體系,對造成長期國家財政赤字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資料顯示,歐洲許多國家的社會福利保障支出占G D P的比重約為30%,有的國家甚至將近50%。在經濟快速增長時期,這種“從搖籃到墳墓”的保障體系能夠提高居民生活品質。一旦經濟增速放緩,財政不堪重負,政府舉債度日時,就可能釀成主權債務危機,進而影響民生,并誘發社會動蕩。
不過,對于這種反思歐洲高福利制度的觀點,國內反應也并不是完全統一。《大河報》曾刊發署名何勇海的評論指出,對于樓繼偉部長的這個提法,像筆者一樣,絕大多數網友在新聞后跟帖表示“這個玩笑開大了”,因為要避免高福利傾向或陷阱,要先得有高福利水平。然而現在,我們的社保制度,遠遠沒有達到高福利的程度,即使是在“十三五”期間,我們的社保制度建設,也只是處于向高福利追求的過程當中,在彌補歷史的“欠賬”,要防止高福利傾向或陷阱,恐怕仍是一種奢談。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曾指出,歐債危機以來,有學者把問題的根源歸結為這些國家的高福利,并提出中國需要防止高福利風險。他認為,中國已從生存型階段進入到發展型新階段,公共產品短缺取代私人產品短缺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我國仍處于較低的福利階段,遠不是所謂的“高福利”問題。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僅不存在“福利陷阱”的風險,而且有利于實現公平與可持續的發展目標。
樓繼偉的文章也談到了中國的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他在文章中稱,“十二五”時期,中國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日趨健全,體制改革深入推進,保障人群持續增加,保障水平也明顯提高;但必須看到,“目前社會保障制度設計和運行還存在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中國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3.1億和4.7億,比2010年底增長34.8%和319.6%。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三項基本醫保參保人數超過13億,總參保率在95%以上。其他社會保障制度受益人群也不斷增加。
樓繼偉在16日的文章中再次強調,目前社會保障制度設計和運行還存在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在經濟進入新常態以及人口老齡化、新型城鎮化加快推進的背景下,這些矛盾和問題會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因素。
首先,社會保險制度沒有體現精算平衡原則,基金財務可持續性較差。
樓繼偉分析稱,“十二五”時期,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年均增長18.6%,收入年均增長12%,支出比收入增幅高出6.6個百分點;全國職工醫保基金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出增幅比收入增幅分別高出2.5和5個百分點。
此外,中國政府、企業、個人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間責任分擔機制不合理,收入保障和提供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的職責過度向政府集中,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運行機制比較僵化。
樓繼偉特別指出,中國當前不同的社會保障政策之間以及社會保障政策與其他政策之間的銜接配套有待加強,碎片化問題突出。這就要求進一步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增強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