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招”要杜絕“近親繁殖”,筆者認為,首先,要加強“公招”信息公開,加大對各類“公招”工作的透明度,公開招考的全過程,接受社會與群眾的監督,真正實現陽光招考;其次,加強對公權的監管和懲罰力度,讓違規招考的官員和違規考錄的人受到嚴肅處理,才能讓一些心存僥幸、想走捷徑的人,不敢再打“公招”的主意,才能讓真正的人才在考試中脫穎而出,確保實現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第三,加強領導干部的思想教育公招,只有領導干部們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價值觀,從思想上清除特權意識,才能杜絕權力自肥;最后,組織人事部門和紀委要加強對人事考試的監管力度,切實維護好“公招”的公平正義。
作者: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