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紀委舉行定期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梅河清表示,李俊夫一案的案件和線索都是由中央巡視組交辦,目前正在查處中。同時,梅河清還對于近期高頻出現的“通奸”一詞進行了解讀,直言以通奸為代表的“錯位的感情”是不少領導干部違法違紀的催化劑,是案發的一個重要原因,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7月22日新華網)
曾經網上流傳了一句話:“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種幸福;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種悲傷;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聲嘆息;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種無奈……”無可否認,作為干部,首先是一個正常的人,那么有錯誤的感情也好、錯誤的人也好,都很正常。
但是,在干部監督當中,有必要把貪腐和色情與“感情”和“愛情”這種“小清新”強行扯在一起么?這到底是在分析干部出問題的原因呢,還是在為干部犯錯留下“美麗的謊言”,或者為他們的錯誤用“美麗的誤會”來辯解?
恐怕真的沒必要把干部“通奸”整的那么有“文藝范”,作為公職人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之所以與普通群眾不一樣,不僅僅是因為他手中有權力,更重要的是,他的道德水平和能力素質應該很高,能夠起到典型和代表作用,否則,憑什么讓他們掌權?
所以黨才不予余力地加強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才不斷加強黨員干部的黨性修養,才不斷地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就是想要通過黨員干部道德能力的提升,凈化整個黨的空氣,從而提升執政能力和水平,密切與群眾之間的血肉聯系。
而今,一些黨員干部在私生活上出了問題,不去找出問題的根本原因,不去看一看他們的信仰是否堅定,不去看他們理念是否牢固,不去看他們的權力是否被關進了制度的籠子,反而為他們的錯誤編織美麗的借口,用“錯位的感情”來美化,這是在引導干部們繼續犯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