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公職人員招考頻遭質疑。據中國青年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07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13日,全國被舉報的人事違規考錄事件共51起。記者通過梳理發現,這些事件有四成多被指牽涉官員近親。(7月18日《中國青年報》)
據統計,在這51起涉嫌違規的招考中,88.2%發生在市級及以下單位,逾90%發生在我國中東部地區,58.8%的違規事件是通過網帖舉報后得到新聞媒體報道的。在后續調查處理階段,近60%的事件在曝光后,沒有得到解決,相關部門大多認為“并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近年來,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招聘“逢進必考”已經日益規范和標準了,現有的《公務員法》、《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范和約束各類招考工作,可是為什么還有一些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韙,鉆政策的空子“近親繁殖”、“蘿卜招聘”、“繞道進人”呢?各種“蘿卜招聘”、“近親繁殖”、“繞道進人”也成為飽受群眾關注質疑的焦點。
2011年12月12日,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此外,《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也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可是近年來,媒體曝光的眾多的招聘問題,大多發生在事業單位人員和公務員的招聘過程中。各種“因人設崗”、“量身定制”的考試,都是以權謀私、用權力、“人情關系”為親屬打開方便之門,其實就是典型的權力自肥、權力壟斷。這樣的“問題公招”不僅挑戰的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平正義,還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讓群眾們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