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潘璠
解讀
交通部新政強調“不得影響良性競爭”
移動互聯網正在顛覆和重塑傳統行業,在涉及民生的“衣食住行”四大領域中,借助移動打車應用,乘客、司機之間的數字鴻溝正在被抹平,打車應用在連接人與服務上,扮演的移動中樞和介質價值正在被全社會關注。
在移動互聯網融入大眾生活的大趨勢下,近兩年各地政府陸續相繼出臺了眾多地方性法規來規范和監管移動打車市場,并形成三種監管模式:一是北京模式,將打車軟件納入統一電召平臺,訂單全部備案,但政府只監管不調度,事后監管;二是上海模式,在早晚高峰時段禁止使用打車軟件;三是蘇州模式,明令禁止出租車司機使用打車軟件。
對于包括打車軟件在內的各種新生行業發展問題,兩會期間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也表示,電召服務是國外發達國家出租車行業普遍采用的服務方式,通過手機召車更加便捷,效率也很高。“對手機召車軟件,我們總體上是支持和鼓勵發展的,但對存在的一些問題要逐步調整和規范。”
此次交通運輸部頒布的《通知》出臺在肯定打車軟件市場地位的同時,更難能可貴的是在監管問題上厘清了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給混亂的各地監管政策指明了方向。
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首先是劃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在這個基礎上,才有可能實現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理想狀態。這次政策所提出的“平臺運轉不影響軟件運行及良性競爭”,清晰地界定了政府的監管邊界,為良性競爭營造了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