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門站價格的指導作用在一些地方的實踐中并不如預期。確定門站價格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成本加成法,由天然氣出廠價格加管道運輸價格組成;另一種是市場價值法,根據可替代天然氣的燃料油與液化石油氣的市場價格計算出天然氣的價格。第二種方法是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相關部門將其作為天然氣價格市場化的目標。但是,第一種方法也沒有被完全舍棄,要不然,各省的門站價格就一樣了。
第一種方法也不能完全舍棄。據業內人士透露,國內陸上天然氣生產成本為每立方米0.6-0.7元,進口中亞天然氣成本為每立方米2.2元,將來從俄羅斯進口的天然氣也差不多是這個價格,而進口LNG的成本為每立方米3-4元。國產的天然氣很便宜,如果也完全按市場價值法計算出的價格銷售,那生產企業就獲得了不能完全屬于它的利潤。這筆賬該如何算?居民是不是也應該從國產天然氣成本低中分享到一部分“紅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