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陽市新安縣居民王隨峰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反映,他在新安縣產業集聚區澗川大道附近租賃一塊空地,并建了一些地面建筑,開了一家修車廠。當地政府對該處區域的土地統一拆遷建設,與他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支付了附著物補償款6萬多元。目前,補償款到村委會賬戶幾個月了,村委會卻不向下撥付,他遲遲拿不到補償款。當地主管部門稱:錢已到賬,應該盡快給村民。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合情合理拆遷,村民很滿意
王隨峰今年42歲,是新安縣正村鎮人,2016年3月,他從新安縣城關鎮寨灣村村民馬勝利處租賃了一塊空地,開修車廠。該處空地位于新安縣產業集聚區澗川大道附近,雙方簽訂有租賃協議,王隨峰在該空地上加蓋了一些彩鋼瓦房,用于修車。租賃協議上顯示,出租人為寨灣村村民馬勝利,雙方約定,搭建方式為乙方(王隨峰)投資自建,甲方(馬勝利)配合,所有自建設施歸乙方所有。
2020年11月,新安縣城關鎮人民政府對寨灣村附近土地進行統一拆遷建設,王隨峰所建的修車廠在拆遷范圍之內。“當時是城關鎮政府拆遷辦的工作人員來簽訂的拆遷協議,還按照實際給我們測量了附著物,拆遷補償協議上寫的很清楚,我們這些附著物能夠得到61438元的補償。”王隨峰說。
“當時想著既然是政府征遷,肯定不會有問題,所以我們很配合,把修車廠的漆房、噴漆設備、洗車設備等都搬走了,在別處租了三個院子,才把這些設備安頓好。”王隨峰說,該份拆遷補償協議上蓋有城關鎮人民政府和寨灣村村委會的紅章,承諾拆遷補償款自協議簽訂3個月內到賬。
6萬多元補償款按時到賬,村民卻拿不到
“今年2月左右,聽說拆遷補償款都打給受補償戶的賬戶上,但是我們的補償款卻遲遲沒有收到,我就去寨灣村村委會問。村支部書記黃政委說,拆遷補償協議有爭議,我租賃的那塊土地并不是馬勝利的土地,而是寨灣村其他村民的土地,所以,要從附著物補償款里扣掉1萬多元給土地所有人。”王隨峰說。
對此,王隨峰很不理解:既然協議上寫的很清楚,這筆補償金是土地上的附著物的補償,那就和誰的土地所有人沒有關系,土地有土地的補償款,為什么要從附著物的補償款里扣錢呢?
“租賃這塊地的這幾年來,一直是馬勝利收取我們的房租,我們沒有欠過房租,在這期間,并沒有其他人來找我們要過房租,怎么突然冒出來幾個其他土地所有人呢?”王隨峰的愛人對記者說。
當地主管部門:錢已經到賬,應該盡快撥付給村民
5月26日,記者跟隨王隨峰一起來到新安縣城關鎮辦公樓三樓,找到了拆遷辦的負責人賈江濤。針對王隨峰的拆遷補償問題進行了詢問。賈江濤稱,王隨峰和家人多次來找過他問詢拆遷款的事宜,他知道這個事情。“這個事情不麻煩,協議上寫的很清楚,錢確實是土地附著物的賠償,應該屬于王隨峰,并且錢已經到了村委賬戶,讓他們盡快打給你就行了。”賈江濤說。
據賈江濤介紹,當時考慮到關于土地的賠償和附著物的賠償可能會起糾紛,所以就分開補償了,土地的補償金是5萬左右,附著物的補償金是6萬元左右,這筆錢一起打給了寨灣村村委,由村委會打給被補償人。
隨后,記者和王隨峰一起來到寨灣村見到了村支部書記黃政委,追問之下,黃政委說:“不可能給,一個外村的人憑什么拿拆遷補償金,土地又不是你的,現在土地的主人都找過來了,都要分拆遷補償金呢,我肯定不能全部打給你。”
當記者拿出鎮政府和王隨峰簽署的拆遷補償協議時候,黃政委說:“這協議無效,我現在就可以撕了它,你們鬧吧,再鬧一分錢都不會給你。”
5月31日,記者聯系到王隨峰,他說:“村里要從拆遷補償金中扣掉1萬多元實在沒有道理,村里不承認拆遷補償協議,我們實在是沒有辦法。”
王隨峰的愛人說。“我們家有5個孩子,開支很大,自從拆遷以后,幾乎沒有生意,等著拿著這些錢維持生活啊。”她說。
6月1日,記者再次聯系鎮政府拆遷辦,相關人員說,此事還在協商中,他說,“如果他(王隨峰)愿意扣掉1萬多元的補償款,立馬就能把錢打給他。但是當事人不愿扣掉1萬多元的補償款,我們也沒有辦法,只能幫忙再協調,協調不成就只能走法律途徑。”(記者 高菊 實習生 孔洛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