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生態環境部發布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質量簡況。據披露,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和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進一步下降。“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生態環境9項約束性指標圓滿超額完成。
大氣方面,從環境空氣質量情況來看,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7.0%,同比上升5.0個百分點。202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占全部地級及以上城市數的59.9%,同比增加45個。PM2.5年均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年均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68個重點城市中,環境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依次是安陽、石家莊、太原、唐山、邯鄲、臨汾、淄博、邢臺、鶴壁、焦作、濟南、棗莊、咸陽、運城、渭南、新鄉、保定、陽泉、聊城、濱州和晉城市(濱州和晉城市并列倒數第20名),環境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20個城市(從第1名至第20名)依次是海口、拉薩、舟山、廈門、黃山、深圳、麗水、福州、惠州、貴陽、珠海、雅安、臺州、中山、肇慶、昆明、南寧、遂寧、張家口和東莞市。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3.5%,同比上升10.4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北京優良天數比例為75.4%,同比上升9.6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5.2%,同比上升8.7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
汾渭平原11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0.6%,同比上升8.9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
按照國土面積占比計算,監測的2583個縣域中,生態質量為“優”的共533個,占16.8%;為“良”的共1146個,占29.8%;為“一般”的共703個,占22.2%;為“較差”的共189個,占26.9%;為“差”的共12個,占4.4%。生態質量為“優”和“良”的縣域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以東、秦嶺—淮河以南、東北的大小興安嶺地區和長白山地區,面積占國土面積的46.6%,同比增加2%;“一般”的縣域主要分布在我國華北平原、黃淮海平原、東北平原中西部和內蒙古中部;“較差”和“差”的縣域主要分布在內蒙古西部、甘肅中西部、西藏西部和新疆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