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鄭州市召開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電視電話會,貫徹落實全省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會議精神,安排部署鄭州禁售禁放工作。會議要求,突出四個重點、壓實三個責任,全力以赴抓好禁售禁放工作,營造安全、綠色的新年氛圍。
會議指出,禁售禁放煙花爆竹不僅是人民群眾的迫切期盼,也是污染防治的剛性要求,更是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近年來,通過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全市空氣質量和噪音污染明顯向好。
會議明確,從源頭管控、聯動執法、加大宣傳三個方面強化措施,確保禁售禁放工作取得實效。
加強源頭管控。各級各部門要壓實責任,盯緊盯牢,加強源頭管制,確保煙花爆竹銷售清理取締。應急管理部門要牽頭加強安全監管,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公安部門要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供銷部門要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系統內煙花爆竹銷售企業轉行退出工作。
加強聯動執法。各地各部門要加大明察暗訪力度,抓實抓牢春節、元宵節期間禁售禁放各項措施。春節前,將組織開展暗訪清查,應急、公安、供銷社等部門要加強部門協作,做好調度,開展聯動執法。要通過“藍天衛士”加密環境監測、加嚴視頻監控,對重視不夠、管控不力、失管失控的進行通報曝光、約談問責。
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是用好新媒體、新手段,向廣大群眾講清說透煙花爆竹燃放對環境的污染、對身體健康的危害,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營造全社會禁燃禁放濃厚氛圍。
會議強調,良好的空氣質量、安全的生活環境就是最好的綠色福利,要落實網格管理、嚴格督導檢查、統籌污染治理,不斷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落實網格管理。各網格區責任單位要配合社區開展入戶宣傳,逐戶簽訂承諾書;要緊盯除夕、初一和元宵節等重點時段,安排專人開展巡查,發現違法燃放的,要及時報告、迅速反應、快速出擊。
嚴格督導檢查。市督導組要全天候在崗巡查,一查安排部署是否全面,二查各縣市、鎮、社區、村組、小區宣傳是否落實,三查現場值守人員是否在崗,四查對日常巡查組交辦的問題是否及時處置到位。
統籌做好春節期間污染治理。要加強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應急管控。繼續加強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堅持24小時值班,要加強工業企業監管、加強道路清掃保潔、防止工地揚塵反彈、對散煤治理緊抓不放。要每天至少兩次會商研判,提前發出預警信息,提早做好污染應對準備,適時果斷采取精準科學的應急應對措施,確保春節期間空氣質量不出現大的反復。(王戰龍 李慶貞 賈 輝 賀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