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龍巷、書店街、馬道街……龍亭湖、包公湖、鐵塔湖……作為古都代表之一,開封市擁有數不盡的歷史文化遺存。如何在開發利用的基礎上,保護好這些歷史遺存?9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批準了《開封古城保護條例》,該條例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明確了古城保護范圍、保護規劃、保護措施、合理利用等內容。
【關鍵詞:范圍】明確古城保護范圍,11類重點保護對象
進入開封市,隨處可見各種“古都風”建筑。那么,開封為古都立法,到底要保護哪些范圍?
條例明確,本條例所稱開封古城的范圍為:東至公園路和東環北路、西至西環路、南至南護城河、北至北護城河范圍的歷史城區,繁塔禹王臺歷史風貌區,以及北宋東京城外城城墻遺址、大運河開封市區段遺址、明護城大堤等重要保護范圍。
市人民政府對開封古城保護對象實行名錄保護制度。國務院、省和市人民政府已經批準公布的保護對象直接列入開封古城保護名錄。
列入開封古城保護名錄的保護對象,應當建立保護檔案,并分類設置相應的保護標志。
此外,條例以列舉的形式,明確了古城重點保護對象,包括:(一)開封古城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
(二)城市中軸;
(三)雙龍巷、書店街、馬道街等歷史文化街區;
(四)御街中山路、鼓樓田字塊、保定巷、花井巷、河南大學明倫校區、順河東大寺和繁塔禹王臺等歷史風貌區;
(五)龍亭湖、包公湖、鐵塔湖、西北湖、陽光湖、環城墻和環水系等環境風貌區;
(六)劉家胡同、省府前街、省府后街、朝陽胡同、南仁義胡同、北仁義胡同等傳統街巷;
(七)文物保護單位、地下文物遺址、尚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等;
(八)歷史建筑、名人故居、有價值的工業遺存、門樓、古橋、古井、古石刻、牌坊等其他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遺址遺跡、紀念性設施;
(九)歷史街名、歷史地名、歷史建筑名稱、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
(十)古樹名木;
(十一)其他具有保護價值的對象。
【關鍵詞:風格】建筑風格以宋式建筑為主,色彩以冷灰色系為主!
古城保護,也要統一風格,新建建筑更不能“隨心所欲”,而需要給予限高。對此,條例明確,開封古城建筑風貌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建筑以小體量為主,空間布局以分散為主;建筑色彩以冷灰色系為主,紅色、褐色為輔;建筑風格以宋式建筑為主,體現宋式建筑精致開放、清雅秀逸的建筑特色。
對于新建建筑高度,條例明確,開封古城內新建建筑高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開封城墻二類建設控制地帶內,新建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過七米;開封城墻三類建設控制地帶、河湖水系沿岸五十米范圍,新建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過十二米;龍亭大殿至祐國寺塔(鐵塔)之間二百米寬視線通廊范圍內,新建建筑屋脊高度不得超過十二米;除一、二、三項范圍外,開封城墻內其他區域新建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過十五米;開封古城范圍其他區域建筑高度按照文物保護單位的控制要求執行。
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規劃對建筑高度有控制要求的,應當符合其控制要求。(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