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企業來南陽發展,日前,南陽市政府發布《南陽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獎勵辦法(試行)》。
《辦法》提出兩種獎勵措施,分別為基金落地獎勵和項目落地獎勵。《辦法》指出,在南陽市新注冊或者新遷入的私募基金可以享受落戶獎勵。基金實繳規模1億元(含)至5億元的,獎勵50萬元;實繳規模5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對落戶南陽市的私募基金,按照其當年對南陽市企業或項目股權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同時按照基金獎勵金額的30%對基金管理企業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同時,《辦法》指出,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和基金管理企業在南陽市金融集聚區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三年內給予房租100%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累計補貼不超過80萬元。申請租房補貼的企業在享受補貼期間需自行使用,否則須退還補貼資金。
此外,南陽市優秀上市后備企業優先推薦給在南陽市注冊的私募基金。對私募基金投資的南陽市企業,優先列入市級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庫并積極申報省級上市后備企業,支持其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