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市名單的通知,經組織申報、專家評審,確定鄭州市、洛陽市、鶴壁市、新鄉市、焦作市、漯河市、三門峽市和駐馬店市作為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市,以健康有序推進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推動數字經濟與新型城鎮化融合發展。
附: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市名單的通知
各省轄市發展改革委、濟源示范區發改統計局: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豫政辦〔2020〕27號),健康有序推進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推動數字經濟與新型城鎮化融合發展,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經組織申報、專家評審,確定鄭州市、洛陽市、鶴壁市、新鄉市、焦作市、漯河市、三門峽市和駐馬店市作為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市。為做好試點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試點市要認真對照實施方案提出的試點任務,選擇優勢方向先行突破,積極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發展路徑、管理方式、推進模式和保障機制,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成熟經驗,打造一批典型案例。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試點市建設情況進行年度評價,并適時開展試點評估。對通過評估的,將認定為省級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
二、各試點市要強化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統籌推進機制,細化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年度目標、任務節點、重大項目等內容,及時協調解決推進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匯總綜合、服務指導、分析評價等工作,及時上報新進展和新成效。
三、其他市要按照豫政辦〔2020〕27號文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重點任務和推進措施,扎實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
附件: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市及主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