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從市政府辦公室獲悉,為進一步減輕三門峽市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范因病致貧返貧,筑牢民生保障底線,三門峽市出臺《三門峽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
《實施細則》緊扣醫療救助托底“保障誰”“如何托”“托到什么程度”“如何優化管理服務”等問題,明確了具體措施。
明確醫療救助對象范圍。統籌城鄉困難群眾,實施分類救助,確保精準施策。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下簡稱“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按規定給予救助,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綜合考慮家庭經濟狀況、醫療費用支出、醫療保險支付等情況給予一定救助。
明確分類參保資助標準。全額資助特困人員,定額資助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定額資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年3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80元。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資助標準,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政策規定執行。
明確醫療救助費用保障范圍。醫療救助費用主要覆蓋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因慢性病需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政策范圍內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下的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救助費用保障范圍。
合理確定醫療救助待遇水平。根據救助對象家庭困難情況,分類設定年度救助起付標準(以下簡稱“起付標準”)、救助比例、年度最高救助限額。門診救助不設起付標準,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按50%的比例救助;對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按30%的比例救助。住院救助方面,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住院救助不設起付標準;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的住院救助起付標準為2600元;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的住院救助起付標準為6600元;對特困人員按90%的比例救助;對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按70%的比例救助;對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按65%的比例救助。住院救助和門診救助共用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3萬元;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1萬元。
實施傾斜救助。對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救助對象,救助金額達到年度最高救助限額,且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后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年度內累計超過1.3萬元及以上的,按60%比例進行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1萬元。
明確醫療救助經辦管理服務。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實行直接救助,其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實行“一站式服務”“一單制結算”。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醫療救助實行依申請救助,可向其困難身份認定地所在的鄉鎮(街道)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醫保部門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按規定給予救助。
來源:三門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