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駐馬店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次提高,從原來的月人均不低于590元、377元分別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20元。
為做好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根據《河南省民政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要求,從2022年1月1日起,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次進行提高,從原來的月人均不低于590元、377元分別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20元;其中財政補助水平相應提高,從原來的月人均不低于295元、188元分別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10元。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仍按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執行,分別達到月人均不低于819元、546元。照料護理標準依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分為全護理、半護理和全自理三檔,分別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3、1/6和當地重度殘疾人照料護理補貼標準執行。提標資金主要由上級補助,不足部分由縣區補齊。
各縣區要結合財力狀況,于2022年3月底前,科學制訂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低保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及時向社會公布,報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市財政局社會保障科備案。要在4月底前將提標資金補發到位。
城鄉低保資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按月發放,每月10日前發放到位。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通過惠民惠農資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賬戶。對于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補助資金統一支付到供養服務機構。各縣區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將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列入本級預算,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將加大對各地標準制訂、預算執行、資金發放等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定期進行通報。
來源:駐馬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