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于三區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通知中要求加強對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的工作力度。
通知中明確表示,近日,市區部分時段出現空氣質量惡化。商丘市攻堅辦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對三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巡查時發現,相關部門、基層組織禁售禁放工作責任落實不力,管控措施不到位問題突出。三區范圍內多處出現煙花爆竹售、放現象,對區域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空氣質量改善造成不良影響。為減少環境污染,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售禁放不反彈,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結合實際,現提出以下要求:
強化組織領導。三區政府(管委會)務必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采取有力措施,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求,落實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和屬地責任,盯住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和重點時刻,扎實抓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措施落實。
落實管控責任。公安機關、綜治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等要根據職責范圍全力開展煙花爆竹管控工作,嚴把清查關、流入關、打擊關,按照政府網格化管理職責,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開展分片、包格、劃分區域進行綜合治理,堵源截流,禁止煙花爆竹流入市區。對重視不夠、管控不力、失管失控的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將進行通報曝光、約談問責。
記者了解到,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效防治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省政府、市政府有關要求,2021年2月5日商丘市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相繼發布了全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截至目前商丘市全域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違反煙花爆竹禁放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商丘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