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大家出行的安全,騎乘摩托車、電動車請把頭盔戴上……”11月13日上午,中心城區多個路口,交警現場查糾、勸導摩托車和電動車駕駛員在路上逆行、闖紅燈以及不戴安全頭盔等影響安全出行的行為。據了解,自11月12日起至2022年3月1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在中心城區開展非機動車交通秩序嚴管整治及提升駕乘人員頭盔佩戴行動,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
出行不戴頭盔 交警上街勸導
11月13日上午10時,記者來到北京路與中州路交叉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勤務五大隊和特勤大隊交警正在路口對未戴頭盔的摩托車駕駛員進行查糾,對未戴頭盔的電動車駕駛員進行勸導。
記者觀察看到,路口等信號燈的電動車駕駛員中,自覺佩戴頭盔出行的并不多。
上午10時30分,一名男子騎無牌電動車沿北京路逆行至路口時被交警攔下。男子立即意識到自己騎車逆行是違法行為,主動認錯。當民警向其宣傳騎行戴頭盔的重要性時,他表示,本來車上配的有頭盔,只是出門慌張忘記戴了。男子的家就在附近,他回去拿來了頭盔,交警叮囑其上路要守法行駛后予以放行。
5分鐘后,交警又在路口攔下了五輛逆行電動車,且電動車的騎乘人員均未佩戴頭盔。交警現場宣傳違法行駛及不戴頭盔的危險性,幾名駕駛人承諾今后一定佩戴頭盔出行。
“今天上午我在北京路逆行且未戴頭盔,被交警查到,我保證下不為例,遵守交規,希望朋友們共同遵守。”當天上午,特勤大隊民警沿北京路巡邏時對電動車逆行、走機動車道且騎乘人員未戴頭盔的行為進行查處,對于能夠認識到錯誤的駕駛人,民警讓其現場用手機發朋友圈進行普法宣傳,讓交通違法行為人及其身邊的家人朋友引以為戒。對于這種懲戒方法,這些電動車駕駛人都表示能夠接受,并表示一定會兌現承諾。
相對于大多數不戴頭盔的電動車駕駛人,記者發現,也有一些電動車的駕駛人和乘坐人安全意識較高,能夠做到戴上頭盔出行。上午10時48分,在北京路與中州路交叉口東北角,路過的一輛電動車騎乘人員都戴著頭盔,對于戴頭盔的重要性,騎電動車的女士說:“出行安全最重要,無論大人還是孩子,都應該把頭盔戴上。”
在當天上午的集中整治行動中,記者發現,快遞從業人員佩戴頭盔出行的意識也比較差。有的投遞人員隨車帶有頭盔,卻認為戴頭盔比較礙事,所以干脆放在車內,直到交警提醒,才趕緊拿出來戴上。
“倡導電動車駕駛人戴頭盔,目的是增強市民的自身安全防護意識,從而減輕發生交通事故后所造成的損害,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勤務五大隊負責人王昆峰告訴記者。
只差一頂頭盔,結局完全不同
騎摩托車、電動車發生事故也許是小概率事件,而一旦發生,后果很可能就是致命的。正確佩戴頭盔,危險來臨時真的可以保命。
2020年8月6日下午2時許,內鄉縣的靳某未戴安全頭盔駕駛電動車行駛至省道S330路段時,在越過道路中心線時與對向行駛的小型客車相撞,造成靳某當場死亡,兩車受損。民警經過現場勘查認定,靳某駕駛電動車未靠右側行駛,是該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靳某在這次事故中因未佩戴安全頭盔,付出了生命代價。
而另一起事故,結局就不一樣了,起關鍵作用的就是頭盔。2021年10月8日,楊某駕駛兩輪電動車行駛至社旗縣大馮營鎮X012張蒼線盛莊路口時,與白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楊某受傷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交管部門調取監控發現,楊某當時騎兩輪電動車邊走邊變道,沒有觀察后方來車情況,走到機動車道時被同向行駛的一輛水泥罐車刮倒,楊某重重摔在地上,頭部著地。幸運的是,楊某當時戴著安全頭盔,因此車禍中未受致命傷。
這兩起事故再次證明,戴上頭盔,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可以避免或者減輕頭部損傷,最大限度減少車禍造成的死亡率和致殘率。
交管部門帶頭,拆車篷戴頭盔
記者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了解到,在非機動車交通秩序嚴管整治及提升駕乘人員頭盔佩戴行動中,交管部門將重點督促兩輪、三輪電動車配備安全頭盔、登記掛牌;查糾兩輪、三輪電動車未佩戴頭盔不文明行為,查處兩輪、三輪摩托車未佩戴頭盔違法行為;查糾兩輪、三輪電動車加蓬違規行為;查處機非混行、逆向行駛、闖燈越線等違法亂象。
對于路上發現的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據了解有六種懲戒措施供選擇:錄入南陽交警“非機動車交通安全管理平臺”,交管部門對多次違法人員進行曝光;戴小黃帽協助執勤20分鐘;抄寫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現場觀看電動自行車事故警示片5分鐘;在微信朋友圈發布自己被查處的內容,請大家監督并集贊30個;家屬送頭盔至現場或回家自取頭盔。
規范佩戴頭盔從交警做起。中心城區開展非機動車交通秩序嚴管整治及提升駕乘人員頭盔佩戴行動開始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已通知所有民警輔警、職工,駕乘電動車上路必須佩戴頭盔,未佩戴頭盔者、電動車未掛牌登記者、電動車加裝篷傘者,禁止人員及車輛進入本單位大門。駕乘警用摩托車、警用電動車上路行駛必須佩戴頭盔。
同時交管部門各勤務大隊將主動對接聯系轄區各級文明單位,推動文明單位干部職工積極響應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的號召,定期抽查文明單位上下班頭盔佩戴情況,對持續佩戴率低的督促整改,對長期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定期抄送至市文明辦,納入文明單位動態管理。
12月31日之前,交管部門在強化路面查處的同時,還將依托單位駐地和小區門衛,落實“未佩戴不進出”制度,對未登記掛牌的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騎乘人不得進入和駛出本部門、單位、村居、小區,逐步形成駕乘人員佩戴頭盔習慣。
來源:南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