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公租房政策有新舉動了!鄭州市政府公開的文件顯示,9月1日起,已經拿到公租房資格證的家庭,如果不想分房,可選擇貨幣化補貼。未來,對于有住房困難的家庭,鄭州將實行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與貨幣化補貼保障并舉,并逐步過渡到以貨幣化補貼為主的保障模式。
【解讀】
哪些家庭能拿補貼
根據最新出臺的公租房政策,此次貨幣化補貼對象是鄭州市市區建成區(不含上街區)范圍內,經民政部門認定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標準6倍(含)、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選擇貨幣化補貼的家庭。據了解,目前,全市城市低保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50元。也就是說,補貼對象人均月收入需低于3300元(含)。
補貼標準是什么
符合條件的,政府部門將根據每人每月12元/平方米標準進行補貼,這個標準是動態調整的。補貼面積的標準是20平方米/人,市級(含)以上勞動模范等先進人物家庭按25平方米/人,單人戶家庭按30平方米/人。
錢數怎么算
補貼額度=補貼面積(標準)×補貼標準×申請人口×補貼系數。比如,一個符合補貼條件的兩口之家,如果補貼系數為1,則每月一共能補480元,三口之家每月能補720元。
但由于補貼系數不同,有的家庭補貼會低于這個水平。根據政策規定,單個家庭每月領取貨幣化補貼低于200元的,其貨幣化補貼額度統一按每個家庭每月200元發放。
什么是補貼系數
1.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家庭,補貼系數為1;
2.持有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和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標準2至2.5倍(含)的家庭,補貼系數為0.9;
3.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標準2.5至4倍(含)的家庭,補貼系數為0.5;
4.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標準4至6倍(含)的家庭,補貼系數為0.3。
【領取】
領取補貼分四種情況
此次公租房政策實施是從今年9月1日開始,很多已經拿到資格證但遲遲沒有分房的人,還有已經遞交申請,但至今還沒有拿到資格證的人,應該如何考慮貨幣化補貼?根據政策規定,有四種情況供參考,另外,選擇貨幣化補貼的家庭,原則上不能參加實物配租。
1.新取得“公租房資格證”
新取得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以下均稱資格證)的家庭。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應與選擇貨幣化補貼的申請對象簽訂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貼協議(以下均稱補貼協議),并在補貼協議中明確補貼額度、停止發放補貼的情形等內容,自次月起發放補貼。
2.有證且選擇補錢
已取得資格證且選擇貨幣化補貼的家庭。如果民政部門收入認定時間未超過12個月且在審驗周期內,則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與其簽訂補貼協議,自次月起發放補貼。如果超過了12個月,且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同樣簽訂補貼協議,自次月起發放補貼。
3.原廉租房家庭
原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及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2.5倍(含)家庭。如果選擇貨幣化補貼,則各區(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其提出的書面申請,按標準重新核定貨幣化補貼額度,簽訂補貼協議,自次月起發放補貼。如果選擇實物配租,符合配租條件,且在保家庭及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2.5倍(含),則優先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分到房子之前,可享受貨幣化補貼。
4.有“經適房資格證”
已取得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證放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選擇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按照此次規定程序進行申請認定,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優先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發放貨幣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