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因認為辦理“綠城通”卡須交納30元押金不合法、不合理,鄭州市一名律師起訴了鄭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一卡通”公司)、鄭州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兩家單位,要求判定此舉違法并退還多收取的押金,鄭州市二七區法院已受理此案。
記者連日來再次多方采訪獲知,“一卡通”公司收取綠城通卡押金,涉嫌未批先收。
【求證】綠城通裸卡收押金30元,成本價僅約5元
作為“一卡通”公司的股東之一,鄭州市公交公司曾公開資料顯示,從2013年12月23日發行以來,目前一卡多用的“綠城通”卡發行數量已超過340萬張,其中含押金的成人綠城通卡有100多萬張。
以此發行量、每張押金30元計,“一卡通”公司所收取的綠城通卡押金目前已超過3000萬元。
那么,綠城通卡成本到底多少?
4月19日下午,大河報記者查詢河南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主辦的“河南招標采購網”發現,鄭州市綠城通卡的采購項目,中標單位為北京海泰瑞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取得了獨家供貨權。
該公司工作人員受訪時表示,鄭州綠城通卡的裸卡成本價,目前大約5元。
不過,原告方、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偉昨日向本報提供的一份《鑒定申請書》顯示,“一卡通”公司作為申請人,已于今年3月24日向二七區法院申請委托鑒定機構對“綠城通”卡的押金價格進行鑒定,以搞清楚“卡片成本到底多少”“應該收取多少押金”“應該退還多少押金”等諸多問題,以作為查清事實、認定責任的重要依據。
此前,“一卡通”公司新聞發言人劉廣樂也曾公開表示,綠城通卡的采購成本價在2015年時已由2013年時的7元左右降至5元左右,但還有配套的加密設施、印刷等其他成本。
對此說法,張偉昨日也認為不合規定:“按照現行《集成電路卡應用和收費管理辦法》,實行政府審批的IC卡收費,其收費標準嚴格按照IC卡工本費核定。硬件及網絡設備、應用軟件等建設費用和管理費用不得通過收費解決。”
【說法】未批先收,“一卡通”公司被指違規
在申請書中,“一卡通”公司方面認為,他們收取押金有充分依據。
該公司的依據是,按照現行《集成電路卡應用和收費管理辦法》及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頒發的《關于我省公用性服務行業或具有行業壟斷性質企業收取集成電路卡押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IC卡不單獨收費,可按制作成本向用戶收取押金。
然而,這種說法,張偉不認同。他說,按照上述管理辦法,國家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推廣使用IC卡,可按核定標準向用戶收費,收費項目需報有關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財政部門審批,收費標準亦需核定。除押金需審批外,對不單獨收費的IC卡,因丟失、損壞等原因要求補發的,可按工本費向用戶收費,收費標準根據應用范圍和價格管理權限,也需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或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審批。
“法規規定可以收取押金,但同時也明確需要審批。而據我了解,被告方并沒有經過審批,這是違規的。”張偉說,“一卡通”公司方面在庭審前申請鑒定押金價格,也充分印證了該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即進行收費的事實,“這些價格鑒定,本來在收費前就應該搞清楚的”。
昨日下午,鄭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也表示,“一卡通”公司所收綠城通卡押金事項,未經該局審批。而按照省發改委、財政廳上述通知文件規定,該卡押金和工本費具體價格標準只能由鄭州市物價局核定。
4月19日下午,就綠城通卡相關問題,大河報記者致電“一卡通”公司綜合部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會轉告該公司新聞發言人,但截至昨晚8時發稿,尚無任何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