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省教育廳發文部署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堅決將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和未經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違規錄取的學生阻攔在校門之外,維護教育公平公正。
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各高校要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核查,并逐人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做好錄取電子檔案照片、身份證照片和新生本人等信息的比對工作,嚴防冒名頂替行為發生;要組織文化課和藝術、體育等相關專業課測試,對藝術體育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
另外,對通過享受高考加分政策錄取新生的有關資格證明材料、通過享受農村和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政策錄取新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對前期采取遠程網絡考核的研究生等錄取新生組織有關考核復測,對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開展前置學歷資格復核;對新生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等進行復查;對往年錄取后保留入學資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學復查的學生,入學要納入新生復查范圍。
省教育廳要求,如發現存疑信息,各高校要認真與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核實,對于入學專業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組織專門調查。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違規錄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對于在復查和注冊工作中發現的違規問題,省教育廳強調,各地各校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行倒查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