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河南省工信廳公告,為進一步推動河南省工業設計產業發展,根據《河南省省級工業設計中心 工業設計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決定組織開展第四批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工作。
根據通知,第四批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范圍主要為河南境內設有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高等院校),開展以工業設計服務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和以生產性服務業為主的產業園區,符合《辦法》規定基本條件的,均可申報。
第四批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由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有關省級行業協會組織推薦。
其中,各省轄市推薦數量不超過10家,省直管縣(市)推薦數量不超過3家,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各有關省級行業協會推薦數量分別不超過3家;省內高等院校設立有工業設計中心的可直接申報;申報工業設計產業園區數量不限。
根據《辦法》,企業工業設計中心、高等院校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和河南省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二)重視工業設計工作,能為工業設計中心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工業設計中心組織體系完善,機制健全,管理科學,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
(三)已設立獨立的工業設計中心兩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具備獨立承擔相關工業設計任務、提供工業設計服務和培訓專業人員能力。
(四)有較強的設計能力,工業設計從業人員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比例不低于70 %。近兩年內獲得國內外授權專利(含版權) 15項以上。
(五)企業兩年內(截止申請日期)未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據了解,對通過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工業設計產業園區認定的,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將通過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予以支持,并從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中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