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記者從河南證監局網站獲悉,因對旗下三個子公司大幅減持股份未作出公開披露,河南東和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和環保)被河南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工商登記資料顯示,2020年1月20日東和環保對子公司河南東和潤滑油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100%下降至48%,2020年6月4日東和環保對子公司駐馬店市永峰環保化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79.4%下降至19.3%;東和環保2020年8月19日前收到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發的破產清算聽證會傳票。東和環保未披露上述事項,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2號)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2號)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河南證監局決定對東和環保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誠信檔案。
公開資料顯示,東和環保公司成立于2008年,前身為商丘市東和專用設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約10067.3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李魯方,是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該公司旗下共有4家子公司,分別是上海秋冉貿易有限公司、河南東和潤滑油有限公司、駐馬店市永峰環保化工有限公司、鄭州哈曼商貿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