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公司發行的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應于2020年12月2日支付利息。由于公司流動性緊張,所以本期中期票據利息支付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資料顯示,“16東旭光電MTN002”發行規模17億元,已行權規模15億元,本期支付利息的本金規模2億元,應付利息金額0.16億元,本計息期債券利率8%。該債券主承銷商為中信銀行,聯席主承銷商為中信建投,托管機構為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據東旭光電披露的付息辦法,托管在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券,其付息資金由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劃付至債券持有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因債券持有人資金匯劃路徑變更未及時通知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時收到資金的,發行人及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